1、可以;
2、申请权在当事人,而是否调取则由法官判断,除非严重影响查明事实,当事人又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调取,法官才有义务调取;
3、申请书基本都不给回执。
如果能自行调取的,尽快自行调取,如果必须法院调取的,还是多和法官沟通,如果法官不及时调取,你也只能耐心等待。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简易程序)
2、向法院提交申请书,法院可以不给回执。
3、《证据规则》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依照上边规定,必须符合上条规定,当事人才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二、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第十九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另外,法官有权决定适用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