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辞职,国家有相关的法规吗?拜托各位大神

2024-11-25 0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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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根据你介绍的情况,请注意以下两点:1、用人单位应当与你在用工后一人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属于违法,你可以据此要求工资两倍的赔偿。2、只要你没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前提是公司的制度是合法的),你有权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 3、如果你是因为用人单位有侵犯劳动者基本权利的违法行为而辞职的,你有权要求经济补偿,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计算。详见以下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2:

您完全有权利在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的前提下辞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批准,您只要保存已经通知用人单位的证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