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贷款(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在按照当户进行明细分类后,每一个当户下应当设置三个三级科目,即:本金、利息调整(即你说的综合费调整)和应计利息,后两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预收的综合费和应收未收的利息。、按照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的“发放的贷款与垫款”科目应当根据贷款科目的总账余额填列。这样这个资产负债表项目反映的就不是实际发放的贷款的本金,而是发放贷款后的摊余成本,这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的。
这个资产负债表项目反映的就不是实际发放的贷款的本金,而是发放贷款后的摊余成本,这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