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1.注册在本市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群众组织等。
2.进口申请单位委派本单位职工一至二人作为经办人并带好本人的有关身份证明前往本办办理进口手续。
3.经办人必须对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国家有关进口政策及所申请的进口产品的有关情况(如进口理由、产品先进性、主要的技术性能、国内的市场情况等)有一定的了解。
二.申报材料:
1.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地方管理的机电产品需一式二份,商务部审批的需一式二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属于委托代理进口的还需提交委托人与进口经营者签订的代理进口合同及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地方管理产品金额在五万美元以上的要提供书面申请报告说明进口理由。
4.商务部审批产品要提供书面申请报告一式两份,报告的抬头为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和上海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5.三资企业除按以上有关要求外,还需提供外资委项目可行性批复、批准证书、可行性报告复印件各一份。
6.生产配套件进口需提供本办所印发的年度生产配套件进口情况表。
7.旧设备进口详见外经贸委网站:《关于旧机电产品进口申报所需材料及内容》
8、需技术监督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公安局等出具有关证明的产品,申报时一并附上。
9.赠送产品申报时,需附上外方赠送函和申请单位接受书。
10.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需附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复和进口设备的全部清单。
11.利用外资(世行、亚行等贷款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除附项目可行性报告、批复、进口设备的全部清单外,另加附贷款协议书(主要是能证明设备的采购方式)。
12.招标产品申报时需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审核复函、评标报告、专家名单及专家评标综合意见等。
13.其他有关材料(如产品样本,内贸合同等)。
1. 进口港所在地商检局申请进口旧机电商检备案.
2. 同时办理旧机电进口许可证,申请“O”证.
3. 香港中检公司做检验——中检检验出合格证,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
4. 到国内进口口岸商检局换正本备案书与《检验检疫合格证书》.
5. 办理进口提前商检备案,《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与检验检疫申请.
6. 准备进口资料—从香港安排货运到码头—在进口港,进行商检查货—海关进口审核—出税单、缴税—海关现场查验核对—提货放行—陆运配送厂家。
操作时间:
1.提前备案,同时办理O证,所需时间15—21天。
2. 安排中检,2-4天。
3. 驳船,1—3个天。
4. 申报,在单证和审价没有问题的情况下,约3—7天。
5. 港口清关后内陆陆运配送至厂家,1-2天。
-------------以上操作时间共约25-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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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证分为:普通机电证、重点机电证、招标机电证、免招标机电证。一般市场上80%的都是普通机电证,其次就是免招标机电证。若贵司进口的机电产品总货值超过100万人民币,并且在国际机电产品法定招标目录里面,需在商务部审批机电证。此种机电证的难度很大,属于特殊机电证。
办理招标机电证注意事项:
1. 请进口商在进口机电产品前先找一家的机电证清关公司。
2. 请进口商在发货前找进口机电证公司办好机电证。
3. 如果货物已经到港了,又遇到要办招标机电证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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