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开票系统,点击系统设置。
2、页面弹出选项,点击打印模板参数设置。
3、进入打印模板参数设置界面,选择发票的类型,输入向下、向右调整参数。参数自己先预估,之后,点击预览。
4、进入预览界面,就可以看到发票内容的边距,还有对齐格式的位置。
5、如果对齐格式刚刚好,可以先把一张A4纸放入打印机内,然后,点击打印。用A4纸打印测试模板后,拿一张发票对比一下。
6、根据对比结果,如果格式正确,点击保存即可。如果出线,压线,点击Close,返回到打印模板参数设置界面,重新输入设置参数。
扩展资料:
普通发票的开具规定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