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因为婆婆离婚的人不在少数,大部分自由恋爱的两个人感情都是没问题的,但是一但走到一起,面对各种婆婆素质的参差不齐,自然会出来这些情况。自己也强势些,该大方大方,该争的时候也是要争的,不能让自己显得弱势,毕竟在一起生活,如果你弱了,他们更会欺负你。自己更受委屈。
没有多少婆婆会爱乌及乌的。相反有些婆婆总想着自己,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辛苦照顾大的儿子和别人好。
所以要如何处理,一定要发挥自己的聪明。在老公面前不要大声吵。面子上一定要做足。就算到时候不跟他们过了,也要让他觉得自己不是过错方。
要看你外面交男友水平怎么样,厉害就离,自己不行就别离了,实在不行就跟老公外面租房子过日子,等她死了再回家来,反正老人想活也好景不长
有因为婆婆引起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从而引起双方离婚的。离婚的原因有多种,一般是因为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否则,就不会离婚。其他原因有一方吸毒、赌博、家暴且屡教不改等。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想过就过,不想过就离。
我现在也处在这个问题上。我选择提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