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试用期需要提前3天口头通知离职。非试用期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离职。所以,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不然,单位内部可以作出处罚。不管怎么样,没有马上走要赔一个月工资的规定,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好,可以提前走
法律依据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正式工作合同,是这样的,劳动法一直规定.
作为一个合格的工作人员,这个如同一个承诺,没有合同,一般不干了,跟老板也要提前一个月或者半个月打招呼,
但是如果跟老板谈好了, 其实不一定等1个月才能走,只要老板同意,谁都没工夫给你官司啊扯皮
至于你,你考虑下得失自己选择就好了
转正后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提出;
如果要马上走,公司可以以违法制度进行相应处罚,劳动法没有说赔多少的规定,你可以与企业协商解决离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