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解书不能上诉,只能有条件地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2,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
3,调解书送达至当事人之前,当事人可以反悔。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判决是对案件实体问题审判后作出的判决,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是通常是对案件实体问题双方达成的和解,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也可以强制执行。
民事调解与判决的主要区别是:
(1)调解书是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进行调解而做出的结案方式,判决书是法院行使职权直接裁判;
(2)调解书不能上诉,判决书可以上诉;
(3)调解书一般以送达双方当事人生效,但某些调解书也可以提前生效,即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字后生效。判决书一律送达后开始计算上诉期,上诉期满后生效。
调解,马上就生效。判决,需要过上诉期限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