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的情况,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按工伤处理。
2、若单位已办理社保,可按社保待遇处理;否则,单位应承担你的全部损失。
3、你应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社保局申请认定工伤。认定为工伤后,再由社保部门为你组织评残。
4、赔偿项目较多,具体包括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待遇。具体赔偿多少,是由你所处的地区、你的伤情、你的工资标准、你的伤残等级等因素所决定的,现在无法为你核算出准确的数目。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老乡的情况不是很重,我建议你不要回家去修养,工伤劳动部门是不分责任的,都应由单位承担赔偿,你上班的单位给你认定工伤了没有,没有你自己得尽快去做工伤认定,一年以后劳动部门不会再受理了,到时候单位也不会认账的,还有你是两个问题,你是被车压伤,不管是单位的车也好、别的车也好都应该报警解决问题,拿交通事故认定结论书到法院告司机、车主和车的保险公司,然后才找单位赔偿工伤。千万注意保留证据、上诉时效,按照现在法律规定,你只能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我认为工伤是合理的。在当地劳动局认定工伤和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