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在北京建立了社保账户并正常缴纳(也即北京的工作单位为你建立了社保账户,你在北京正常缴纳社保),就可以在北京单位所属的社保局申请将外地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至北京。前者从2010年1月1日已经可以实施,后者从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其他社保险种目前尚无法转移。
这些手续都不麻烦,无需你两地跑,参保人只要提出申请,剩下的工作由两地社保部门来对接完成。
所谓影响,主要还是医疗方面的,公司如果为你在外地缴纳社保,那么一般而言就医报销是要在外地进行的。但针对你这种情形,可以有一种解决办法:对于长期驻外职工,也可申请医保异地安置,由单位申请,办好后就可以在北京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所谓养老金领取,国家的政策是这样的:
退休人员可在参保满10年地区领养老金
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将来转移的话一定会越来越方便。因为现在相应政策越来越细化。
主要是退休在时社保关系在哪里会影响将来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