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毕业档案既是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也指自考招生毕业后学生学籍和毕业档案,里面包含着毕业生自学考试期间所取得的全部合格的自学考试本科或者是专科课程的成绩及实践论文成绩及毕业生个人的信息以及省自考办和主考院校共同对毕业生的毕业审定结论和盖的印章等相关毕业生的档案信息内容,自考学校毕业的学生可以联系自考办.
在你领取自考毕业证时,自考办会给你一个你自考毕业证上的学校,和你所在省自考办联合给你出的档案。(这个档案就是体现你有这个学历的吗)这个档案是要加入你原来的档案里面的。也就是你现在档案所在地的深圳人才市场的那个档案里面。
在你领取自考毕业证时,自考办会给你一个你自考毕业证上的学校,和你所在省自考办联合给你出的档案。(这个档案就是体现你有这个学历的吗)这个档案是要加入你原来的档案里面的。也就是你现在档案所在地的深圳人才市场的那个档案里面。
除非你把这个丢了,那就非常麻烦。如果真的丢了,那就去你可以去中国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www.chsi.com.cn学信网去做个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然后
在放到你深圳人才市场的那份档案里面也可以。
我也是自考生。希望我的建议能帮到你
人事档案在自己手上,可以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关系挂靠,人事档案由其负责管理。
如果是高等院校毕业生,可以凭报到证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将人事关系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然后建立人事档案并由其管理。如果是离职人员,需要通过原工作单位办理调档手续,以人事档案转递形式将档案转移去人才交流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原人事部联合颁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由县以上(含县) 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而流动人员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 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七)其它流动人员。
像你这种情况,有统招学历的,想把自考的学历和统招学历放在一块,只需要把自考学历的档案学校给密封好的拿到大专档案的存档地直接办理合档就可以了。
把你自考毕业时发的毕业生登记表放到个人档案里面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