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例:已婚人士小李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每月租金4000元,有一子女上幼儿园,同时父母已经60多岁。
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
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10000-5000-2000)×3%=90元个税。
根据新政策,小李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2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1000元扣除(跟姐姐分摊扣除额),所以,个税=(10000-5000-2000-1200-1000-1000)×3%=0元。
扩展资料:
减免政策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
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举一个劳务报酬所得的:
一、对劳务报酬所得,其
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
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
收入
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
应纳税所得额
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二、例:假设王某一次取得收入25000元,适用税率是多少?所得是25000*(1-20)=20000,还没有超过20000元,适用税率为20%。
假设王某一次取得收入25001.25元,适用税率是多少?所得是25001.25*(1-20%)=20001元,适用税率为30%。是全部所得适用30%吗?不是。只是所得超过2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30%。
25001.25*(1-20%)*30%-2000=20001*30%-2000=4000.3
或
20000*20%+1*30%=4000.3
三、速算扣除数
分段计算20000*20%+1*30%=4000.3
不分段计算25001.25*(1-20%)*30%=6000.3
6000.3-4000.3=2000——这个“2000”就是“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
个人所得税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