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文言文虚词用法及含义

2024-12-21 20: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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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虚词用法(超详细版)

1.用作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
蟹六跪而二螯。(《劝学》)
(二)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如: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
(三)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如:
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石钟山记》)
(四)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 如: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五)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如:
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冯婉贞》)
(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如:
吾尝终日而思矣……(《劝学》)
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说》)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例如: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记王忠肃公翱事》)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师说》)

1.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
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察今》)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余船以次俱进。(《赤壁之战》)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记》)
(二)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廉颇蔺相如列传》)
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战》)
(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汉书·西南夷传》)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例如:
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信陵君窃符救赵》)
2.用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二)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三)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为“而”“来”“用来”“以致”等。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
敛赀财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记》)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
(四)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
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信陵君窃符救赵》)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五)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例如:
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钟山记》)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庖丁解牛》)

“为”在文言中经常用作动词和介词,也可以用作助词。用作动词,意思是“做”。还可作判断词“是”用。这些都属于实词范围。下文介绍作虚词用的几种用法。
1.用作介词。除表被动外,一般读去声。
(一)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为“向”“对”等。例如:
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桃花源记》)
(二)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可译为“替”“给”等。例如:
当横行天下,为汉家除残去秽……(《赤壁之战》)
公为我献之。(《鸿门宴》)
(三)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可译为“当”“等到”等。例如:
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晏子使楚》)
(四)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为“为着”、“为了”。例如: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序》)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例如:
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庖丁解牛》)
(六)表示被动关系。读阳平声,可译为“被”。“为”所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有时亦可不出现主动者;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例如:
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五蠹》)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鸿门宴》)
今不速往,恐为操所先。(《赤壁之战》)
2.用作助词。读阳平声,放在疑问句之末,表示诘问,前面有疑问代词跟它呼应。可译为“呢”?例如:
如今人方为刀俎……何辞为?(《鸿门宴》)

1.用作副词。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的顺承或时间上的紧接,可译为“就”“这才”等;也可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是逆转相背的,可译为“却”“竟(然)”“反而”“才”等;还可表示对事物范围的一种限制,可译为“才”“仅”等。例如:
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曹刿论战》)
夫赵强而燕弱,而君幸于赵王,故燕王欲结于君。今君乃亡赵走燕。(《廉颇蔺相如列传》)
而陋者乃以斧斤考击而求之。(《石钟山记》)
臣乃敢上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项王乃复引兵而东,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项羽本纪》)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常作定语,译为“你的”;也作主语,译为“你”。不能作宾语。例如: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示儿》)
3.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等。例如:
若事之不济,此乃天也。(《赤壁之战》)
嬴乃夷门抱关者也。(《信陵君窃符救赵》)
“乃”有时还作连词用,释为“若夫”、“至于”“如果”等。例略。

“于”是介词,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介宾短语去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
1.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原因等,视情况可译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从”“跟”“同”“对”“对于”“给”“由于”等。例如:
得复见将军于此。(《鸿门宴》在)
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公输》在……方面)
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出师表》在……中)
请奉命求救于孙将军。(《赤壁之战》向)
权起更衣,肃追于宇下。(《赤壁之战》到)
谓狱中语乃亲得之于史公云。(《左忠毅公逸事》从、自)
故燕王欲结于君。(《廉颇蔺相如列传》跟、同)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师说》对、对于)
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记王忠肃公翱事》给)
2.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有时可译为“胜过”。例如:
良曰:“长于臣。”(《鸿门宴》)
冰,水为之,而寒于水。(《劝学》)
有时则只是表示对象的性质和状态,可不译。例如:
非常之谋难于猝发……(《五人墓碑记》)
3.放在动词之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例如:
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五人墓碑记》)
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廉颇蔺相如列传》)
吾不能举全吴之地……受制于人……(《赤壁之战》)
4.复音虚词“于是”,用法与现代汉语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一)放在句子开头,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现在的承接连词或因果连词相同。现代汉语也这样用。
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缻。(《廉颇蔺相如列传》)
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记》)
(二)放在谓语之前或谓语之后,“于是”属介宾短语作状语或补语。可根据“于”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在这”“从这”等。
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在这职业上”《捕蛇者说》)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第三人称代词。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例如:
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廉颇蔺相如列传》)
(二)第三人称代词。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如:
秦王恐其破壁。(《廉颇蔺相如列传》“其破壁”作宾语。)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师说》“其闻道”作主语。)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芙蕖》“其可目”作宾语。)
(三)活用为第一人称。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如:
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赤壁之战》)
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游褒禅山记》)
(四)指示代词,表远指。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如:
则或咎其欲出者。(《游褒禅山记》)
今操得荆州,奄有其地。(《赤壁之战》)
(五)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如
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石钟山记》)
2.用作副词。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例如:
其皆出于此乎?(《师说》表测度。)
其孰能讥之乎?(《游褒禅山记》表反诘。)
汝其勿悲!(《与妻书》表婉商。)
尔其无忘乃父之志!(《伶官传序》表期望。)
3.用作连词。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例如:
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故哉?(《送东阳马生序》表假设。)

1.用作代词。
(一)表对称,相当于“你”“你们”;作定语时则译为“你的”。例如:
若毒之乎?(《捕蛇者说》你)
更若役,复若赋……(《捕蛇者说》你的)
(二)表近指,相当于“这”“这样”“如此”。例如:
南宫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论语·宪问》)
2.用作连词。
(一)表假设,相当于“如果”“假设”等。例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二)表选择,相当于“或”“或者”。例如:
以万人若一郡降者,封万户。(《汉书·高帝纪》)
“若”和“夫”“至”结合,组成“若夫”“至若”,放在一段或另一层意思的开头,表示他转。例如:
若夫霪雨霏霏……至若春和景明……(《岳阳楼记》)

1.用作介词。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依据、方式,可分别译为“因为”“由于”,“趁着”“凭借”,“经过”“通过”。例如:
振声激扬,伺者因此觉知。(《后汉书·张衡传》)
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连词。表示顺接上文,可译为“于是”“便”。例如:
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战》)
相如因持璧却立……(《廉颇蔺相如列传》)

1.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承接关系。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例如:
项王曰:“壮士!赐之卮酒。”则与斗卮酒。(《鸿门宴》)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劝学》)
徐而察之,则山下皆石穴罅。(《石钟山记》)
子灿寐而醒,客则鼾睡炕上矣。(《大铁椎传》)
(二)表示假设关系。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例如: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捕蛇者说》)
(三)表示并列关系。这种用法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之间是并列关系(不是表示两个词之间)。可译为“就”,或不译。例如:
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师说》)
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
(四)表示转折、让步关系。表示意思有转折时,“则”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译为“可是”“却”;表示姑且承认一件事,预备下句转入正意时,“则”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译为“虽然”“倒是”。例如: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师说》)
其室则迩,其人甚远。(《诗经·东门之》)
2.用作副词。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例如: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
非死则徙尔。(《捕蛇者说》)

1.用作连词。
表示递进关系、并列关系。
彼所将中国人不过十五六万,且已久疲……(《赤壁之战》)
且将军大势可以拒操者,长江也……(《赤壁之战》)
河水清且涟漪。(《伐檀》)
有时相当于“尚且”,先让步,后推进一层。
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鸿门宴》)
古之圣人,……犹且从师而问焉……(《师说》)
2.用作副词。相当于“将”“将要”,“暂且”“姑且”。
不出,火且尽。(《游褒禅山记》)
驴一鸣,虎大骇,远遁;以为且噬已也,甚恐。(《黔之驴》)
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石壕吏》)
卿但暂还家,吾今且报府。(《孔雀东南飞》)

1.用作助词。经常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结合,组成“所”字结构。“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短语,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况”等。如:
于众人广坐之中,不宜有所过,今公子故过之。(《信陵君窃符救赵》)
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送东阳马生序》)
余在患难中,间以诗记所遭。(《〈指南录〉后序》)
“所”和动词结合,后面再有名词性结构,则所字结构起定语的作用。如:
夜则以兵围所寓舍。(《〈指南录〉后序》)
臣所过屠者朱亥,此子贤者,世莫能知,故隐屠间耳。(《信陵君窃符救赵》)
2.在有些句子中,“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如:
贾家庄几为巡徼所陵迫死。(《〈指南录〉后序》)
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信陵君窃符救赵》)
3.复音虚词“所以”。“所”和“以”连用,文言中也常见。用法主要有两种:一种表示原因,一种表示手段和目的。表示原因的,如: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出师表》)
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廉颇蔺相如列传》)
表示手段或凭借的,如:
吾所以待侯生者备矣,……(《信陵君窃符救赵》)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师说》)

助词,主要有两种用法。一种是附在别的词或短语之后,组成名词性短语。如:
将藏之于家,使来者读之,悲予志焉。 (《〈指南录〉后序》)
用叶者取叶初长足时,用芽者自从本说,用花者取花初敷时,用实者成实时采。(《采草药》)
“者”的另一种用法是放在一个词或一组词后边,起提顿作用:先用“……者 ”提出要说明的事物,稍微停顿一下,然后说明或论断。如:
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五人墓碑记》)
古之让天之者,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五蠹》)
“者”有时放在时间词之后,起语助作用,可不译。如:
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鸿门宴》)
“者”有时放在数词后边,可译为“个”“样”之类。如:
此数者用兵之患也,而操皆冒行之。(《赤壁之战》)

1.用作疑问代词。
单独作谓语,问原因,后面常有语气助词“哉”“也”,可译为“为什么”“什么原因”。
何者?严大国之威以修敬也。(《廉颇蔺相如列传》)
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岳阳楼记》)
作宾语,主要代处所和事物,可译为“哪里”“什么”。译时,“何”要后置。
豫州今欲何至?(《赤壁之战》)
大王来何操?(《鸿门宴》)
作定语,可译为“什么”“哪”。
然则何时而乐耶?(《岳阳楼记》)
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琵琶行》)
2.用作副词。
用在句首或动词前,常表示反问,可译为“为什么”“怎么”。
何不按兵束甲,北面而事之?(《赤壁之战》)
徐公何能及君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用在形容词前,表示程度深,可译为“怎么”“多么”“怎么这样”。
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何其衰也!(《伶官传序》)
3.复音虚词“何如”“何以”。
(一)“何如”常用于疑问句中,表疑问或诘问,相当于“怎么样”或“什么样”。如:
樊哙曰:“今日之事何如?”(《鸿门宴》)
今单车来代之,何如哉?(《信陵君窃符救赵》)
君以袁某为何如人哉?(《谭嗣同》)
(二)“何以”即“以何”,介宾短语,用于疑问句中作状语,根据“以”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拿什么”“凭什么”等。
荣禄遇足下素厚,足下何以待之?(《谭嗣同》)
何以战?(《曹刿论战》)

语气助词。经常用在句末,表示各种语气。
1.表示判断语气的,如:
死生,昼夜事也。(《〈指南录〉》后序))
吾师肺肝,皆铁石所铸造也。(《左忠毅归逸事》)
2.表示肯定语气的,如:
昔人云:“将以有为也。”(《〈指南录〉后序》
吾上恐负朝廷,下恐愧吾师也。(《左忠毅公逸事》)
就是有否定词的句子,仍然是一种表否定的肯定。如:
众曰:“若所为诚快,然使君冤未白,犹无益也。”(《书博鸡者事》)
3.表示疑问语气的,如:
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庄暴见孟子》)
公子畏死邪?何泣也?(《信陵君窃符救赵》)
4.表示感叹语气的,如:
吾王之好田猎,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庄暴见孟子》)
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也”表示疑问语气和感叹语气,句中一般要用疑问代词。
5.用在句中,表示停顿,以舒缓语气。如:
当余之从师也,负箧曳屣,行深山巨谷中……(《送东阳马生序》)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师说》)

1.用作语气助词。
(一)表疑问语气。可译为“吗”“呢”。
儿寒乎?欲食乎?(《项脊轩志》)
岂有相公此时出见客乎?(《报刘一丈书》)
欲安所归乎?(《赤壁之战》)
(二)表测度语气,可译为“吧”。
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庄暴见孟子》)
(三)用于感叹句,可译为“啊”“呀”等。
呜呼!熟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捕蛇者说》)
(四)用在句中的停顿处。
胡为乎遑遑何之?(《归去来辞》)
2.用作介词。相当于“于”。
生乎吾前……(《师说》)
此外,可作词尾。
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庖丁解牛》)

①语气助词。常用在句末,一般可不译出。
于是余有叹焉。(《游褒禅山记》)
有时用于反诘语气,可译为“呢”。
万钟于我何加焉!(《鱼我所欲也》)
②代词。相当于“之”。如:容貌甚伟,时人异焉。
③疑问代词。怎么,哪里。如: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④疑问代词。什么。如:面目美好者,焉故必知哉?
⑤于何,在哪里。如:且焉置土石?
⑥于此,在这里,在那里。如:积土成山,风雨兴焉。
⑦形容词、副词词尾。……的样子。如:于我心有戚戚焉。


① 给予,授予。
与斗卮酒
② 结交。
与嬴而不助五国也
③ 和、同、跟。
竖子不足与谋
④ 参加。
蹇叔之子与师
⑤ 赞许。
朝过夕改,君子与之
帮助。
君不与胜者,而与不胜者。
⑥句末语气词。表示疑问或感叹。后来写作“欤

回答2:

“之”的所有用法:

1.“之”字用作指示代词。如:
①“之二虫又何知?”“之”表示“这”,意为“这两条鱼又怎么知道?”
②“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之”表示“这样”,意为“(他)是我的老师,像这样(我)又怎么(可以)诋毁他呢?
③“请京,使居之。”“之”代指处所,表示“那里”。
④“见其发矢十中八九,但微颔之。”“之”,此,指陈尧咨射箭十中八九这一情况。

2.“之”用作第三人称代词。这种情况出现得比较多,在课文中屡见不鲜,主要表示“他”、“她”、“它”。如:
①“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识之”,意即默默地在心里记住它。
②“桓侯故使人问之”,“之”指代他(扁鹊),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问他(扁鹊)”。
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执之。”“之”指代它(鬼),“急执之”意即赶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动词,意为“往,到……去”。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准备到南海去,怎么样?”
②“行不知所之。”“之”意为“到……去”。

4.“之”字用作助词,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但笔者以为也最复杂,可以分为下面三种:
⑴“之”用作结构助词,相当于“的”,如:
①“圣人之道,卒于鲁也传之。”意即“孔子的学问,最终是靠不怎么聪明的曾参传下来的”。
②“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两个“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志气的人不喝盗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舍”。
⑵“之”字用于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如;
①“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之”在这里没有实在意义,用于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同样,“之”在这里也没有实在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种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时候混淆,应注意区分,以免弄错。
⑶“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调节音节的作用,也无实义。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久之”,很久,“之”,调节音节,没有实在意义 。
②“填然鼓之。”在这里,“之”也是单纯调节音节,没有实义。
基本上来说,在文言文中“之”的常见的用法就是上面几种,只要掌握其规律,摸准“之”的用法和意义也是不困难的。

文言虚词“之”的用法可谓灵活,很多学生都难以分析其用法。靠死记一些例子,但过些日子又忘了。如何容易又方便的掌握,笔者结合自己教学作出简要介绍,即运用句子结构分析法。句子结构分析有一口诀:“主谓宾定状补,主干枝叶分清楚。谓前是状,谓后补。”由此可知古汉语中的主谓、动宾、偏正等结构。“之”的用法就可根据其在句中的位置来定。且看下面的分析:
(1) 形如“谓语+之”时,用作代词。
如: ①作《师说》以贻之。
②人非生而知之者。
③均之二策,宁许之以负秦曲。
以上三例中的“之”都是代词用,分别充当谓语动词“贻”“知”“均”的宾语,构成动宾结构。反过来说,虚词“之”紧跟在谓语动词后,这个“之”就作代词用。
(2) 形如“主语+之+谓语”时,起取消主谓句子独立性。
如: 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②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以上两个例子中“之”前的“孤”“鱼”“师道”在句子中作主语,“之”后的“有”“不传”为动词作谓语。在这种情况下,虚词“之”可以省略不译。即“孤有孔明,犹鱼有水也”;“师道不传也久矣”。
(3) 形如“名词+之+谓语动词/介词”时,作宾语前置的标志。
如: ①宋何罪之有?
②何陋之有?
以上两例中,“之”出现在疑问句中,“之”前面分别是名词“罪”和“陋”,“之”后面是紧跟谓语动词“有”,而且“罪”和“陋”是作为宾语在谓语动词的前面。这种情形下的“之”就作宾语前置的标志。虚词“之”不译,直接把宾语部分还原到谓语动词后面即可。
(4) 形如“名词+之+形容词”时,作定语后置的标志。
如: ①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
②马之千里者。
③石之铿然有声者。
④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以上三例中,虚词“之”后面的“利”“强”“千里”“铿然有声”“乱耳”“劳形”都是形容词修饰“之”前面的名词“爪牙”“筋骨”“马”“石”“丝竹”“案牍”,翻译时,“之”不用翻译,直接把形容词还原到名词的前面即可。
(5) 形如“定语+之+名词”时,是作结构助词,译作“的”。
如: ①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
②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以上两例中,虚词“之”后面是名词“病”“众”,分别由前面的“君”“吴、越”作定语修饰,“之”就译作“的”。
(6) 形如“之+地点/处所名词”且句中缺少相应的谓语时,就作动词。
如: ①子夏之晋。
②吾欲之南海,何如?
③辍耕之垄上。
以上三例中,“之”的后面分别是“晋(国)”“南海”“垄上”作为地点名词,“之”的前面没有与“晋”“南海”“垄上”相对应的谓语动词。这种情况下,“之”用作动词,翻译为“去、往、到”。
(7) 形如“形容词/副词+之”时,凑成二字或四字音节,不用译。
如: ①顷之,烟炎张天。
②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
③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
以上三例中,“之”在“顷”“鼓”“久”的后面,为了凑成二字音节而使用“之”。翻译时没意义。

我只查到“之”的,很详细,希望对你有用

回答3:



(一)代词

作第三人称代词,可以代人、代事、代物。代人多为第三人称,译作“他(她)(他们)”、“它(它们)”。如: ①公与之乘,战于长勺。(《曹刿论战》) ②陈胜佐之,并杀两尉。(《陈涉世家》)③ 肉食者谋之。(《曹刿论战》)

有时也作第一人称,译为“我”。如:太尉苟以为可教而辱教之,又幸矣。(《上枢密韩太尉书》)

(二)助词

1.结构助词,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①予尝求古仁人之心。(《岳阳楼记》)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2.结构助词,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不译。如: ①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扁鹊见蔡桓公》)②于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爱莲说》)③臣以王吏之攻宋也,为与此同类。(《公输》)

3.音节助词。用来调整音节,无义,一般不翻译。如: ①公将鼓之(《曹刿论战》) ②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③怅恨久之(《陈涉世家》)

4.结构助词,是宾语提前的标志。如:①何陋之有?(《陋室铭》) ②宋何罪之有?(《公输》)③而城居者未知之也。(《满井游记》)

5.结构助词,是定语后置的标志。如:①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岳阳楼记》) ②北顾黄河之奔流。(《上枢密韩太尉书》)

(三)作动词,可译为“到”、“往”。如: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



(一)结构助词,译作“……的”“……的人”“……的事物”“……的情况”“……的原因”等,相当于名词性短语。如: ①遂率子孙荷担者三夫,叩石垦壤(《愚公移山》)②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出师表》)③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为学》)④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唐雎不辱使命》)

(二)语气助词,用在主语之后表示停顿,谓语部分一般用“也”字结尾,起判断作用。如:①北山愚公者,年且九十(《愚公移山》)②诸葛孔明者,卧龙也。(《隆中对》)



主要作连词用,可以表示以下关系:

l.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①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论语)十则》)②中峨冠而多髯者为东坡(《核舟记》)

2.承接关系,可译作“就”“接着”,或不译。如:①扁鹊望桓候而还走(《扁鹊见蔡桓公》) ②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涉世家》)③环而攻之而不胜。前一个“而”就表示承接关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3.转折关系,译作“但是”“可是”“却”。如: ①而未始知西山之怪特。(《始得西山宴游记》)②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爱莲说》)③欲信大义于天下,而智术浅短(《隆中对》)④环而攻之而不胜。后一个“而”字表示转折关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4.递进关系,译作“而且”“并且”或不译。如:①饮少辄醉,而年又最高,故自号曰醉翁也(《醉翁亭记》) ②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论语)十则》

5.修饰关系,可译为“地”“着”,或不译。①河曲智叟笑而止之曰(《愚公移山》)②施施而行,漫漫而游。(《始得西山宴游记》)



(一)代词

1.作第三人称代词,可译作“他(她)”“他(她)的”“他们”“他们的”“它”“它们”“它们的”。如:①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十则》)②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口技》)③屠大署,恐前后受其敌(《狼》)

有时也译作第一人称代词“我”。如:偶然得之,非其所乐。(《上枢密韩太尉书》)

2.指示代词,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如:①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核舟记》)②复前行,欲穷其林(《桃花源记》) ③以勉其学者也(《墨池记》)

也可译作“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如: ①其一犬坐于前(《狼》)②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贫,其一富。(《为学》)

(二)副词

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疑问、猜度、反诘、愿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词配合,可译为“大概”“或许”“恐怕”“可要”“怎么”“难道”等,或省去。①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②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 马说》)前一个“其”可译作“难道”,后一个“其”可译为“恐怕”。③安陵君其许寡人!其:可译为“可要”。(《唐雎不辱使命》)

(三)连词,表示假设,可译为“如果”。如: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尔。(《送东阳马生序》)



(一)介词

1.介绍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如:①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阳楼记》)②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前一个“以”表原因,后一个“以”表目的。)(《出师表》)③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陈涉世家》)

2.介绍动作行为所凭借的条件,可译为“凭借”“按照”“依靠”等。 ①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马说》)②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愚公移山》) ③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孟子〉二章》)

3.表示动作行为的方式,可译作“把”、“拿”、“用”等。如:①屠惧,投以骨(《狼》)②遂许先帝以驱驰(《出师表》)③以人之逸,待水之劳(《峡江寺飞泉亭记》)

(二)连词

1.表示目的,相当于现代汉语里的“来”如:①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狼》)②以光先帝遗德(《出师表》)③属予作文以记之(《岳阳楼记》) ④故为之文以志(《始得西山宴游记》)

2.表示结果,可译作“以至”‘“因而”。如: ①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②以伤先帝之明(《出师表》)

3.有时相当于连词“而”。如:①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黔之驴》②醉则更相枕以卧(《始得西山宴游记》)

(三)“以”还可作动词(属于实词)用,可译为“认为”。如:①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出师表》)②魏武将见匈奴使,自以形陋。(《〈世说新语〉三则》)



1.疑问代词,可译为“哪里”。如: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

2.句末疑问语气助词,可译为“呢”。如: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曹刿论战》)

3.代词,相当于“之”。如:忽啼求之,父异焉(《伤仲永》)

4.兼词,用于动词、形容词之后,即兼有介词和代词的作用,相当于“从这里”“在那里”。如:①不复出焉(《桃花源记》)②寒暑易节,始一反焉(《愚公移山》)③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曹判论战》)



连词“虽”在文言文中主要有两种用法。

1.表示假设,可译为“即使”。如: ①虽千里弗敢易也,岂止五百里哉(《唐雎不辱使命》) ②虽乘奔御风,不以疾也(《三峡》)

2.表示转折,可译为“虽然”。如: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送东阳马生序》)



(一)代词,起指示作用,译作“这样”“如此”。如:①父利其然也(《伤仲永》)②谓为信然。(《隆中对》) ③然后知是山之特立。(《始得西山宴游记》)

(二)连词,表转折关系,译作“然而”“但是”等。如:①然足下卜之鬼乎(《陈涉世家》)②然志犹未已。(《隆中对》)

(三)语气助词,分三种情况:

1.用在形容词之后,作为词尾,译作“……地”。如:杂然相许(《愚公移山》)

2.用于词尾,译作“……的样子”。如:①临川之城东,有地隐然而高。(《墨池记》)②望之蔚然而深秀者。(《醉翁亭记》)

3.用于句尾,常与“如”“若”连用,构成“如…… 然”“若……然”格式,相当于“……的样子”

“好像……似的”。如: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核舟记》)



(一)作副词。有三种情况。

1.表示动作在时间上的承接,译作“才”。如:①断其喉,尽其肉,乃去。(《狼》)②太丘舍去,去后乃至。(《〈世说新语〉三则》)

2.表示动作在时间上的承接,译作“就”。如: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陈涉世家》)

3.表示出人意料,译作“竟”“竟然”。如: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桃花源记》)

4.用于判断动中,相当于“是”“就是”。如:当立者乃公子扶苏。(《陈涉世家》)

(二)作连词,表示前后的衔接或转折,可译为“于是”。如:①乃入吴寻二陆。(《周处》)②乃重修岳阳楼。(《岳阳楼记》)

(三)作代词,译为“你、你的”。如: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示儿》)



介词“于”的主要用法有:

1.表示动作发生的处所、时间,译作“在”“从”。如: ①公与之乘,战于长勺(《曹刿论战》) ②子墨子闻之,起于鲁(《公输》)

2.表示动作的对象,译作“向”“对”“同”“给”“到”等。如:①操蛇之神闻之,惧其不已也,告之于帝(《愚公移山》)②贫者语于富者曰(《为学》) ③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出师表》) ④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孟子〉二章》)⑤况仁人庄士之遗风余思,被于来世者何如哉(《墨池记》)

3.用在被动句中,介绍行为主动者,可译为“被”。如:“受制于人”的“于”。

4.用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作“比”。如: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鱼我所欲也》)

5.表原因,可译为“由于”“因为”。如: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孟子〉二章》)



“为”作为 动词有两种基本用法,一是表判断,一是表动作行为。这里只介绍“为”作为介词的用法。

1.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作“向”“对”等。如: ①不足为外人道也(《桃花源记》) ②此人——为具言所闻(《桃花源记》)

2.表示被动,译作“被”。如:梅花为寒气所勒(《西湖游记二则》)

3.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可译为“替”“给”等。如:为我谢曰:“明天子在上,可以出而仕矣。”

(《韩愈短文两篇》)

4.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作“为着”“为了”。如: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鱼我所欲也》)

5.表动作、行为的时间,可译为“当”“等到”,如: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晏子故事两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