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未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的,参加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以下两类情形:
一是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分数线(180分)的,应试人员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可在2020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是2019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0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也可只确认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要求的报名条件,通过隐瞒个人信息、虚假承诺等方式取得报名资格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属于上述情况的人员,如具备2020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须在报名前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取消2019年考试成绩后才可以报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