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的礼金离婚后要不要退还?

2024-11-24 10: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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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订婚的礼金离婚后不用归还。

礼金钱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不进行分割。

彩礼是我国历史遗留的结婚习俗,从法律角度分析,彩礼应属附条件的赠与,即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只有在所附条件成就时生效。如果所附条件未成陵袜就,赠与不发生效力,赠与物应当返还。即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登记结婚,他们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赠与所附的条件没有成就,那么,聘金就应当返还。

离婚的途径:

1、登记离婚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态汪燃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2、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不能协商帆虚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离婚

回答2:

礼金又称彩礼,在一些地区又称聘礼,是指男女双方恋爱关系基本确定以后,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中国古代的法律将由此形成的婚姻称做“聘娶婚。”1、结婚彩礼需要返还的几种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岩岁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第2、不应认定为结婚彩礼的行为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2、男女双方恋爱期粗脊睁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野姿付的费用。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答3:

  不用归还,这个属于是赠送行为!你可收集出轨方出轨证据,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有用!过错方可以少分闹悔或不分财产!

  彩礼是我国历史遗留的结婚习俗,从法律角度分析液碰正,彩礼应属附条件的赠与,即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只有在所附条件成就时生效。如果所附条件未成就,赠与不发生效力,赠与物应当返还。即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登记结婚,他们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赠与所附的条件没有成就,那么,聘金就应当返还。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吵汪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婚姻关系。”由此可见,只有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才能结婚。只按照习俗办理结婚仪式而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属夫妻关系,按同居关系处理。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答4:

如果离婚不是双方自哪友老愿离婚的,经法庭裁定财产分割的情况实施.如果是男方主动提出离婚的财产应该归女方所有,如果双方告碰都提出并同意离婚的,应该由法庭裁定财产的具体分割(包括住房).还有就是必须是夫妻双方李升共有经营财产.若夫妻婚后没有财产,就没有夫妻分割的事情了.至于订婚时的礼金和金器应属于赠送于女方做为定情信物,应该归于女方所有,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属于女方的私有财产.离婚后不会裁定分割的.

回答5:

从法律上来说,这属于赠送行为,而且你们已经有了结婚这个事薯悉镇实,所以不用归还。
从道义上来说,礼金金器本就陆饥是各地结婚的一些习俗,又是男方在婚姻中出现了出轨行数粗为,也应该可以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