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刚领的驾照都是零分,有11分的安全分可以记。初领的驾照都是零分的,违章了后会被记分。从来没有违章的驾照,是零分的,违章越多,记分越多,不是记满12分就不记了,被记100分都是有可能的。到一个记分周期满的时候,如果违章已经处理了,记分就会被清零,如果违章未处理,记分就会记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驾驶证一年实习期过后,不需要去核发地车管所换证,车管所系统会自动把实习期转正。但是如果有违章的话要记得去处理。
2、驾驶证满6年之后要去核发地车管所换一本新证,这时候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体检表(交警部门指定医院)、驾驶证、身份证、到车管所填写申请表、3张一寸彩照。
3、6年之中如果一个周期内无记12分的违法记录,换新证后自动转换为10年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驾照
一、驾驶员信息卡即为交通信息卡,办理条件如下:
(1)、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2)、从事驾驶营业性机动车和施工车辆的外地驾驶证。
二、申报交通信息卡时需要哪些材料?
(1)、完整填写交通信息卡申报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驾驶证复印件(正、副证)。
三、交通信息卡拥功能;
(1)、交通信息卡记载机动车驾驶人信息、交通安全教育等基本信息,提供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快速查询功能。机动车驾驶人可享受“驾驶人轻微或初次违法行为教育放行”等便民服务;
(2)、该卡可以为驾驶人提供违法信息查询、违规行为的自助处理、违法行为的短信告知、车辆年检告知等服务;
(3)、发生交通违章时,您无需前往交通违章受理点缴纳罚款.可凭交通信息卡进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多媒体自助终端,轻松办理交通违章罚款的缴付;
(4)、此卡还具有存取现金、转账消费、分期付款、变动余额提醒、到期自动还款等金融服务功能.持卡人自愿开通后可用于其他金融衍生服务。
四、如何启用交通信息卡?
(1)、正确提交交通信息卡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后,交通信息卡将通过中国邮政EMS安全送达给客户,同时寄出的材料包括信息卡宣传材料、信用卡安全用卡须知及交通信息卡使用指南等。
(2)、客户领取新卡,必须办理卡片启用后,方可使用该卡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缴费功能及其他信用卡功能。未经启用的卡片,仅拥有交通信息卡基本功能。
(3)、客户使用交通信息卡后,将会免费获得定期对账单,方便客户管理卡片。
五、办理交通信息卡;
(1)、车辆管理所、公安交巡警业务窗口;
(2)、中国工商银行;
(3)、全市各驾校报名点;
(4)、企事业单位等集团客户由公安部门联合工商银行提供上门服务。
六、交通信息卡收费标准如何?
该卡为免费办理,不收取年费。一旦丢失.需向公安部门及工商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挂失手续费每卡每次20元人民币。
七、交通信息卡拥有哪些安全技术特点?
交通信息卡采用目前国内最先进、并且与国际同步使用的磁条、芯片双介质卡,两者绝对物理隔离,安全性高。芯片符合中国银联PBoC2.0标准.内存容量达到32K.完全可满足公安部门对驾驶人信息化管理有效载体的要求。
八、如何使用交通信息卡?
本市机动车或者持外地驾驶证在本市从事驾驶营业性机动车和施工车辆的驾驶人驾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交通信息卡。交通警察在处理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应当交验交通信息卡。
你好 你所说的应该是工行牡丹卡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本市机动车驾驶员
实行牡丹交通卡管理的通告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一日)
为加强对本市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提高执法效率,促进公正执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自1999年7月1日起,对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员实行“牡丹交通卡”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牡丹交通卡是记录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和其他信息的智能信息卡。
二、机动车驾驶员在本市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须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牡丹交通卡。遇民警检查时,应当出示。
三、驾驶员领取牡丹交通卡前,须先领取牡丹交通卡领卡凭证。
已登记备案的驾驶员,到原备案地区交通支(大)队公告的办理点领取。
未登记备案的驾驶员,须先办理登记备案,同时领取牡丹交通卡领卡凭证。
四、驾驶员须持领卡凭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到北京市工商银行储蓄所免费领取牡丹交通卡(补卡除外)。集中领卡时间自1999年4月8日起至1999年6月30日止。
1999年6月30日以前取得驾驶证因故未领取牡丹交通卡的驾驶员,须到备案地区交通支(大)队领取领卡凭证,到工商银行储蓄所领卡(空卡),再到备案地区交通支(大)队写入交通管理信息后使用。
五、1999年7月1日以后新取得驾驶证的驾驶员,须于领取驾驶证之日起一个月内先到所在地交通支(大)队办理登记备案,同时领取牡丹交通卡领卡凭证,再到工商银行储蓄所领卡(空卡)。领卡后还须到备案地区交通支(大)队写入交通管理信息后使用。
六、牡丹交通卡遗失、损坏或需要变更牡丹交通卡信息的,驾驶员应直接到北京市工商银行储蓄所补领牡丹交通卡(空卡)。领卡后需返回备案所在地交通支(大)队写入交通管理信息后使用。
七、被注销驾驶证的人员、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接受处罚或处理的驾驶员,不予办理牡丹交通卡。
八、驾驶员接受交通违法、事故处理时,由交通警察将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写入牡丹交通卡。决定罚款处罚的,驾驶员须持牡丹交通卡在15日内到北京市工商银行储蓄所交纳罚款。
九、驾驶员在进行审验时,须交验牡丹交通卡。
十、1999年7月1日以后,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或接受交通事故处理的驾驶员,未持有效的牡丹交通卡的,交通警察依法可以暂扣其驾驶证。驾驶员须持有效的牡丹交通卡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特此通告。
发布部门: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1999年04月11日 实施日期:1999年04月11日 (地方法规)
以前要的,要去什么驾驶员协会办什么的,现在都不用了!不管你有车没车,驾照考出了,按照驾照上的提示年审(体检)换证就行了!
不需要的。您已经在全国的驾驶员信息上有你了!这些都是驾校做的事情。。呵呵 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