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订立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呢?

2024-11-24 00:27:4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口头形式订立的遗嘱‌法。商‌口头遗嘱容易被篡改和伪造‌,‌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容易产生纠纷‌,‌故《继承法》第17 条对口头遗嘱作了严格的限制‌,‌即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法。商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法。商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法。

  据此‌,‌要订立合法有效的口头遗嘱‌,‌须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口头遗嘱订立过程中‌,‌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法。商‌《继承法》第18条对见证人的资格做了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口头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法。商‌包括未满18周岁以及不能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法。

  (2)继承人﹑受遗赠人‌法。

  (3)与继承人﹑ 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法。商实践中主要包括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近亲属‌,‌以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等‌法。

  2. 《继承法》对立口头遗嘱的外部条件做了限制‌,‌即必须处于“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法。商‌这里的“危急情况”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如重大军事行动﹑意外事故等)‌法。

  由于口头遗嘱易被篡改﹑伪造‌,‌因此‌,‌《继承法》对口头遗嘱失效的情况做了特别规定: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那么所立的口头遗嘱自然无效‌法。因此‌,‌在非危急情况下‌,‌遗嘱人还是应当订立自书﹑代书﹑录音遗嘱‌,‌最好到专门的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或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律师鉴证‌法。

  3.“危急情况”解除后‌,‌没有采用“自书﹑代书﹑录音”等方式立遗嘱‌,‌其口头遗嘱仍然有效‌法。商‌但由于无书面﹑录音等载体固定 ‌,‌极易被篡改或者伪造‌,‌或者由于见证人的理解产生歧义‌,‌或者因人事变化而无从查证‌,‌所以“危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还是采取别的遗嘱方式立遗嘱‌,‌以保护自己或继承人的权利‌法。

回答2:

别弄口头遗嘱,很难认定有效,除非你认为这财产要也行不要也行!

回答3:

让口头遗嘱生效需要满足这几个条件:
1、情况非常紧急,当事人无法订立其他遗嘱,只能订立口头遗嘱;
2、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
3、危险消除之后,当事人无法再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