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可以携带盖有单位公章的派车单、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违章处理中心,工作人员对交通违法记录进行核实后。如果已经缴纳罚款并被扣分,可在处罚后60个工作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遇到处罚异议,可通过要求调看监控录像的方式,来提交行政复议的证据。车主申请行政复议时,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公安机关强制措施凭证》复印件,交通违法行政复议代理人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代理授权书》等资料。行政复议申请书中需要填写撤销处罚的理由。理由一定要填写详细,如果能找到法律依据,把相关的法律条文也交代清楚,提高申诉的成功率。
这8种交通违法可申诉
1.机动车号牌录入错误。有可能是号牌录入时发生了错误,也可能有人冒用了你的牌照,也就是套牌车;
2.协助司法机关侦查破案、追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的;
3.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4.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后录入的监控交通违法行为的;
5.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6.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7.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标线与现场交通警察指挥不一致的;
8.其他依法不予处罚或应当消除的。
对罚单有异议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维权:
(1)对交警支队做出的处罚决定有异议的,被处罚人可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市公安局法制科申请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交警支队做出的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其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后3日内向市公安局法制科提出。
(2)对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做出的现场处罚决定有异议的,被处罚人可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信访科申请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做出的较大数额罚款(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其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后3日内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信访科提出。
(3)对其他县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做出的处罚存在异议的,被处罚人可参照上述规定,及时向县区公安局法制科、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做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被处罚人应在行政机关告知其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后3日内向县区公安局法制科提出。经调查,来电人对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做出的现场处罚存在异议,且数额较小,按照有关规定可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信访科申请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警监控有异议
去车管所申请行政复议
查明会清除违章
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