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一下法律咨询离婚孩子怎么叛,有哪些

2024-11-23 15: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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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不具体意见》:
第3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可优先考虑”;
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回答2: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至今仍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你可以百度一下,里面讲得很通俗易懂,我就不复制粘贴了。

回答3:

说说你家目前的情况才能帮你分析。

回答4:

孩子父母工作和家庭条件优异的判给一方几率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