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近来我们这里出现了几起丧偶的儿媳要求继承公婆的遗产,丧偶的女婿要求继承岳父母的遗产的事例,不知他们的要求是否有道理。请问题:法律上对此是否有具体规定?
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均可分别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我国《继承法》为鼓励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承担起赡养公婆和岳父岳母的义务,使公婆、岳父母老有所养,生活上得到关照,特别对此作了具体规定。《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要回答你信中的问题,关键要看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如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有继承权。否则,就无继承权。
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均可分别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
我国《继承法》为鼓励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承担起赡养公婆和岳父岳母的义务,使公婆、岳父母老有所养,生活上得到关照,特别对此作了具体规定。
《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关键要看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如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则有继承权。否则,就无继承权。
您好,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取得继承权。如果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在经济上为老人生活提供了帮助, 老人主要依靠其提供的经济维持生活;(2)为老人日常生活提供主要帮助, 如为老人做饭、打扫卫生,生病时进行护理等;(3)对老人的帮助具有长期性。 如果只有偶尔看望、有限的帮助等,不能视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不能由此取得第一顺序继承人资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1129 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 1131 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