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配合工伤认定所需证据,怎么办

2024-11-21 01: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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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你所谓单位不配合的证据是“确认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
2、伤者与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虽然签订了,但伤者手中没有。
3、搜集相关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4、哪些证据可以证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呢?工作证、工作服、工作牌、考勤表、工资单、员工手册、荣誉证书、奖状等等等。

回答2:

不提供证据,就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回答3:

公司不盖章,不承认工伤、工伤材料给公司拿走了,该怎样应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