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问题可以直接要求社保部门追缴,否则可以起诉社保部门不作为;
2、另,最高法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解释(一)第1条在界定劳动争议时在第1款中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界定为劳动争议。现行劳动合同法第17条明确规定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而关于社会保险缴纳的争议当然是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理应视为劳动争议。法院不立案的,可以以快递方式寄给法院,超过七天不受理的可以到中院上诉。
法院有其自身的管辖范围,社保部门你可以去社保(监管)部门去投诉,前提是无论去哪,你都要有相关的证据资料,比如社保缴交明细、劳动合同、工资条等。
补充一下:遇到劳动纠纷,建议协商第一,避免走仲裁法院等程序,考虑到成本问题,因为一审、二审下来或许会延续个一年两年或更长时间,无论对企业还是员工都有点得不偿失,可能的结果是赢了官司输了未来。
是的,目前法院对于保险问题大多是不受理的。
对于保险问题,你可以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的监察部门去举报。他们对社保的查处力度还是可以的。一般在你举报受理之日起最长两个月内他们会做出处理。我曾代理过个人走监察程序,最后都给予补缴了。你可以自己去试一下。
你仲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