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归男方女方还能看吗

2024-11-20 19: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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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离婚后子女的探视权的规定可以看出,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利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被剥夺,这是基于亲属权而产生的,不能错误的认为子女归谁抚养就是归谁所有。同时,也要求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得为了发泄对对方的私愤,而以不要对方的抚养费或不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为由,不准对方与子女联系,拒绝对方探望子女。还有,也不得因对方支付抚养费不到位而剥夺对方的探视权。二、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如何行使?离婚时双方最好能就探望子女事宜达成协议,约定何时何地以怎样的方式行使探视权,这样既可以避免直接抚养方不配合探望,又可以避免非直接抚养方频繁探望对子女成长造成不利影响。探视权一定要本着对子女有利的原则行使,如果子女愿意被探望,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如果子女不愿意被探望,也不宜强行探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回答2:

  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女方有探视子女的法定权利,男方有义务协议配合。
  如果男方拒绝女方探视子女,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男方维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个强制执行是对男方经行拘留或罚款,不是对孩子人身和探望行为强制执行。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回答3:

你好离婚了孩子有一方抚养,另一方有探视权,可以看,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回答4:

你说离婚了。孩子归男方。女方想看的时候还能看吗?这当然是毋庸置疑的。孩子是属于双方共有的。法律再怎么分也不能要求说你的父母其中另外一个人想看的时候不能看那是不可能的?但是双方离婚了,孩子肯定有有个归属权。肯定要有一方来抚养,当然双方都要有抚养,但是一方是尽责。乙方是付抚养费。这是必须的,要的。除非你自己不要求要抚养费。而且想看孩子的时候,可以随时来看。父母两方要联系好想看的时候可以来看,想家去哪里玩几天也行?这是可以的。

回答5:

亲~这道题由我来回答,打字需要一点时间,还请您耐心等待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