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已写好,一方已签字,另一方自己拿的材料能办吗

离婚协议书已写好,一方已签字,另一方自己拿的材料能办吗
2024-11-23 06:00:0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当事人想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那么必须双方同时到场,任何一方都无法单方面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想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双方共同到场是前提。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回答2:

不能的,办理离婚必须双方当事人都到现场。

回答3:

是的,离婚协议只要签字就有效。协议约定内容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双方的婚姻关系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才解除。

回答4:

不能肯定不能

回答5:

要两个人都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