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2024-12-12 18: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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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的数额,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时有以下五种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售给第三人或者所售房屋系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4)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5)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 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回答2:

  1、开发商属于违约,违反了关于“阁楼面积不超过平层面积的50%”的约定。
  2、你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不解除合同,直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3、面积的计算,大体如你所说,合同的约定不符合国家的规定,你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国家的规定计算面积。(后附具备规定)
  4、你的合同前后并不矛盾。前面是关于建筑结构或面积分配的约定,后面是关于计价方法,即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5、你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面积超出部分的费用。

  附:建筑面积计算的相关规定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 的部位应汁算1/2 面积;净高不足l .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而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汁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3.0.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探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l/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rn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l/2 计算。
  3.0.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3.0.1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1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12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l/2计算。
  3.0.13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4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15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
  3.0.16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箕。
  3.0.17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9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20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3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回答3:

首先要确认这些承诺是否是写入购房合同的,如果是,很好维权,直接按合同来,如果开发商不予实施,可以要求相应的索赔。如果不是写入合同的,仅是售楼员一面之词,如果没有保留什么可以证明的文件或资料,就不太好办。但是可以想一想其他的办法,比如如果不是你一家的承诺没有履行,有其他邻居和你有相同的遭遇,大家可以一起维权,其他人的合同中如果写明类似的条款,你也可以以这个为理由要求承包商实现当初的承诺。如果谁的都没有写,那就只能大家一起和开发商谈判,从扩大影响的角度给开发商施压,希望其履行承诺。

回答4:

签合同了没?如果签合同了,规范的合同文本中违约责任应该很明确。找开发商要赔偿。如果没签合同,就找一下当时开发商和你确定位置的证据。然后和开发商谈赔偿。房屋的位置属于合同的主要条款,主要条款变更违约责任应该很重的。谈不下来可以拿着证据起诉他们。不过最好是谈,因为对我们个人来说诉讼成本高。

回答5:

虽然合同里没有约定开发商违约的赔偿问题,但他们违约行为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建议你找当地律师商量一下,到法院起诉开发商。1、法院应该保护支持他们的违约行为。2、诉讼费应该由对方承担(败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