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过期的户口迁移证上写的迁往地址去一趟,找到管辖的派出所,花钱办理一张户口未迁入证,带着这张户口未迁入证明还有过期的户口迁移证和过期的身份证,回到A地迁出地派出所,携带好家庭户口本,户主身份证,办理落户手续。
重新办理户口的情况有户口本丢失或是户口迁移。带上过期的迁移证、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咨询,可以要求根据原迁移证的存底请求重新开一张新的迁移证、然后在迁移证的有效期内到指定的迁入地办理落户,也可以请求在原籍落户,但这需要学校的一些证件。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扩展资料:
户口办理:
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新生婴儿落户
必须提供: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结婚证明。
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未成年人落户
必须提供:
(1)出生医学证明。
(2)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3)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4)结婚证。
(5)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
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新生婴儿随父落户 必须提供:
⑴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⑵出生医生证明。
⑶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⑷结婚证明。 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2、未成年人随父落户 必须提供:
⑴出生医学证明。
⑵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⑶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⑷结婚证。
⑸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亲 必须提供:
⑴本人的户籍证明。
⑵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有关证明。
⑶父母亲的结婚证。
4、夫妻投靠 必须提供:
⑴结婚证。
⑵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
⑶投靠人的户籍证明。
⑷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注:结婚满5周年,有固定住处达3年。
5、老人投靠子女 必须提供:
⑴老人的户籍证明。
⑵老人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
放心吧,户口迁移证必须亲自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果你还没有去派出所办理《户口准予迁出证明》,那么你的户口还在学校),如果你已经办理了迁出证明而证明丢失了,可以到原籍派出所开具未迁入的证明,然后再到学校借出集体户口本的地址页和已盖“注销”章的户口卡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要求重新开具《户口准予迁出证明》,带迁出证明到原籍派出所办理入户即可。
他们的回答我觉得都是不正确的,你的这个问题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拿着手里过期的户口迁移证,去当初上学的B地学校所在派出所,开一个未落户的证明,然后依据这个证明和过期的户口迁移证再回A地派出所,申请落户就可以了
到户口迁移证上写的迁往地址去一趟,找到管辖的派出所。
花钱办理一张 户口未迁入证明 证明。
带着这张证明 身份证 过期的迁移证,回到A地迁出地派出所,携带好家庭户口本,户主身份证,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