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分数被扣12分考试有几次机会

2024-11-23 2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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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驾驶证被扣满12分后,根据规定,需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所以考试机会没有规定考试几次,可以无数次的,通过为止。

回答2:

考试机会没有次数限制。

  • 机动车驾驶证的简称,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

  • 2012年12月19日,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首次联合发布了新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将在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 小型汽车考试取消培训较为费时的桩考,倒车入库考试只要求“在运动中操纵车辆从两侧正确倒入车库”。 此外,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两个项目调整至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中;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3个项目。

  • 新大纲中更加突出安全文明意识的培养,第三阶段考试首次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部分,单独列出进行考试。

  • 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内容。考试试卷由50道题目组成,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合格。

回答3:

 考试次数没有限制。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直到合格为止。
  新交规规定,驾驶证累计记分达到满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回答4:

你好!
法规规定: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车管所扣留并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二十日内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亲!直至考试合格为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