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谱历史久远,内容丰富。早在先秦典籍《礼记·投壶篇》中,记载着一种古老的谱式。该乐谱记录了周代“兽鼓”与“薛鼓”两种鼓套的演奏符号。随后,又出现了以十二律律名黄钟、大吕、太簇、夹钟等代表旋律中音高关系的律吕谱,这种乐谱实际上仅具有简单的指代符号关系。汉魏晋南北朝时期还出现一种“声曲折”谱,但《汉书·艺文志》中仅存作品目录,如《河南周歌诗》、《周谣歌诗》等,并未见曲谱。其曲谱后见于《宋书·乐志》,类似今之“郎当谱”(即状声字谱)。 中国古琴谱的出现,可能很早。明人朱权的《新刊太音大全集》,原为宋田芝翁编《太古遗音》,其中辑录唐人论琴及指法资料多种,其中谈到古琴谱的来源时说: 制谱始于雍门周。张敷因而别谱,不行于后代。(1)
雍门周是战国人,关于他制谱的记载,尚无其它文献可资佐证。张敷之谱,因是“别谱”而未流传于世。
古琴谱是以记写演奏技法为基本特征的手法谱。早在西汉中期刘安的《淮南子·修务训》中,就有这样一段描写:“搏琴抚弦,参弹复徽,攫援摽拂,手若蔑蒙,不失一弦”(2);蔡邕《琴赋》写道:“左手抑扬,右手徘徊,抵掌反覆、抑按藏摧”(3);嵇康《琴赋》也有“上下累应,踸踔磥硌”、“搂搀擽捋,缥缭撇挒”(4)等记载。其中,攫援、摽拂、抑扬、徘徊、抑按、上下、踸踔、磥硌、搂搀、擽捋、缥缭、撇挒”等,显然是当时琴家命名的指法术语。可见,在这一时期已形成一套左右手的指法体系。
北魏神龟年间〔公元518-520年〕,陈仲儒用文字记写有《琴用指法》一书。从文献记载来看,当时古琴已有了固定的形制、音位、琴调、指法,一首琴曲借用文字将其演奏指法、音位、琴调贯穿起来,从而形成一种谱式。
南北朝时丘明〔公元494-590年〕传谱的琴曲《碣石调·幽兰》,便是这样一种用文字记写的琴谱。原谱为唐初抄本,存日本京都西贺茂神光院,后杨守敬〔1839-1914年〕将其影摹,于1884年收入黎庶昌所辑的《古逸丛书》中出版。该乐谱是通过文字对左、右手演奏技法的叙述,间接反映出乐曲的音高与时值的谱式,故名文字谱。乐谱没有具体音高标记,只有按演奏技法的记载去弹奏后才出现该音,是迄今发现最早的琴谱
初唐时期,继续沿用着过去的谱式。当时有琴家赵耶利〔563-639年〕,“出谱二帙,名参古今”(5),“所正错谬五十余弄,削俗归雅,传之谱录”(6)。这五十多首琴曲,很可能是他当年整理的全部琴曲。《唐志》中列有他所撰的《弹琴手势谱》一卷、《琴叙谱》九卷,《宋志》中又有他的《弹琴右手法》一卷。不过赵耶利整理的谱集,仍然使用了繁难的文字谱。如同我们在《碣石调·幽兰》中看到的那样,“其文极繁,动越两行,未成一句”(7)。 由文字谱到减字谱的改进是中唐时期由曹柔完成的。正如明人张右衮在《琴经》中所说,“简字法,字简而义尽,文约而意赅。曹氏之功于是大矣!”比如,原先“大指按五弦七徽,右手食指挑五弦”这样两句话,就可以简化成“ ”这样一个符号。由于减字谱的发明,晚唐陈康士、陈拙等整理了大量的琴谱。《新唐书》载陈康士撰《琴调》四卷、《琴谱》十三卷、《离骚谱》一卷等。陈拙撰《大唐正声新祉琴谱》十卷,《琴籍》九卷(《宋志》),可惜均已佚。
到南宋末期,减字谱已基本定型了。宋姜夔辑有《白石道人歌曲》谱,载有歌曲十七首,属“俗字谱”。其中,刊载有他自己作的一个琴歌《古怨》。从这个曲谱中,很具体地为我们指出了古琴曲的减字谱发展到十二世纪末的情况,具有相当的学术价值。另外,在南宋陈元靓编纂的类书《事林广记》中,收录了《开指黄莺吟》及宫调、商调、角调、徵调、羽调五个小品琴曲。其减字形式与明清时期已基本相同。
明清时期,传统音乐与乐种中应用最多、最广泛的应是工尺谱体系的乐谱(包括唐宋时期燕乐半字谱、俗字谱及明清以来通用工尺谱混杂书写的乐谱),状声字谱与符号谱及潮汕地区二四谱等,但这一时期刊印琴谱之风很盛。首先是朱元璋之子朱权,封宁献王,刊印了《神奇秘谱》、《新刊太音大全集》等琴谱。到明中叶嘉靖以后,其它藩邸和民间也纷纷开始把各自收集的传受和创作的琴曲,用减字谱刊印下来。其中较著名的有《杏庄太音补遗》(1557年,萧鸾编)、《文会堂琴谱》(1596年,胡文焕编)、《松弦馆琴谱》(1641年,严澄编)、《大还阁琴谱》(1673年,徐上瀛编)、《澄鉴堂琴谱》(1686年,徐常遇编)、《五知斋琴谱》(1772年,徐琪编)、《自远堂琴谱》(1802年,吴灴编)、《蕉庵琴谱》(1868年,秦维翰编)、《天闻阁琴谱》(1875年,唐彝铭编),等等,总计达一百五十余种之多。而其中所记录的琴曲之多,更是一笔令人惊叹的巨大的音乐财富!
综上所述可知,传统的古琴记谱方式,从汉魏时期的弹琴指法称号,六朝初唐时期的文字谱,中唐至宋代的早期减字谱,发展到明清时期的减字谱形式,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历史。在琴曲有了记谱法之后的初级阶段,琴家只是用来备忘、交流或示范,可能还没有意识到要用谱传琴。并且,由于弹琴的人不多,并且同一师承的琴人相对集中在某一地区,互相传习时,都用抄本。故文字谱留存至今仅一个卷子本《幽兰》。唐宋时期,虽有赵耶利、陈康士、陈拙及宋代朱文济、徐宇、杨瓒等编纂了大量的琴谱,但至今均已亡佚,部分琴曲则保留于明代《神奇秘谱》、《西麓堂琴统》等谱集中。
由于古琴减字谱的读谱法虽未失传,但其指法符号、体系、派别很多,形态与名称庞杂不一,悬疑之处也比比皆是。因此,古琴谱与唐琵琶谱、唐五弦琵琶谱、宋俗字谱等,学术界将其归入疑难古谱中。
古琴音乐打谱的主要使命,是将一首久已失响的琴曲近乎原貌地展示出来。并将其曲谱转译成现代通行的乐谱,以供研究、教学、演奏、创作之用。当然,由于琴曲通常只用减字谱记录,而不必译成他谱,因此,古琴界历来无“译谱”之说,而叫打谱,即“按谱鼓琴”。直到清末,打谱才加了一道手续,译成工尺谱,并与减字谱相对照。从此“打谱”便包含译谱的意思。清末闽派琴家祝桐君撰有“按谱鼓曲奥义”,见于《与古斋琴谱》中,这是一篇关于打谱方法的较完整的论著。张鹤《琴学入门》曰:“按谱鼓琴,俗称打谱”。其打谱的方法,就是由琴家对这些保留在古代琴谱中的琴曲,通过版本的选择与考证,乐曲的背景分析,指法及演奏方法的研究,谱字的认定,将音高、技法、音色、力度的变化、局部的节奏,都在实地弹奏中将其译解出来,然后再揣摩琴曲意境,经千百遍的弹奏,确定腔韵、句段结构,最后定拍并记谱。
早在1914年,杨时百先生译解《幽兰》,用的就是这样一种方法。五六十年代以后,管平湖、查阜西、姚丙炎、吴景略等多位前辈琴家,先后打谱《碣石调·幽兰》、《广陵散》、《酒狂》、《离骚》、《乌夜啼》、《古怨》、《长清》、《短清》等一大批琴曲,为古琴打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查阜西先生的主持下,又编纂了《存见古琴曲谱辑览》、《琴曲集成》、《存见古琴指法辑览》(油印本)、《历代琴人传》(油印本)等著作,管平湖先生还撰写整理了专著《古指法考》(油印本),为古琴音乐打谱提供了详实、系统的第一手资料。近二十年来,又有龚一、吴文光、成公亮、陈长龄、丁承运等琴家打出了《大胡笳》、《大雅》、《神人畅》、《文王操》、《洞庭秋思》等琴曲,并对许多琴曲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探索。 二、古琴打谱的方法与过程
打谱是一项费时费日的艰辛工程,故琴人有“大曲三年,小曲三月”的说法。打谱的过程,涉及到音乐史学、考古学、版本学、文献学、乐律学、历史学、文学、指法翻译及琴谱考证等各方面的问题,故学术界有“曲调考古”的说法。现将琴曲打谱的方法与过程,详述如下:
1、谱本的选择与研究
由于明清时期古琴曲的传谱较多,同一琴曲、琴歌可有数种至数十种谱本流传,而不同谱本在乐曲风格、演奏指法、学术价值及编纂者水准等方面均有一定差异,因而,选择一个合适的谱本就显得尤其重要。如明初朱权编纂的《神奇秘谱》,化了整整十二年的时间,是现存最早的古琴谱集,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上卷“太古神品”十六曲,从其减字形式研究分析,参照谱内各曲的解题,可以证明多为唐、宋间遗留下来的原写曲谱。而中、下卷“霞外神品”,其中不少琴曲源自宋代浙派琴家杨瓒所编《紫霞洞谱》,且谱中不少琴曲在元明之际得到时人的不断加工。因而,对于研究宋元时期浙派琴学风格及元明之际古琴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价值。又如明人汪芝所辑的《西麓堂琴统》,是现存明代各种谱集中,收曲最多的一部传统曲谱,其中大部分是“极为罕见的远年遗响”(8)。如《神人畅》、《广陵散》、《间弦明君》、《风云游》等。选择这些古曲进行打谱,对于研究汉魏六朝以来琴曲创作的艺术规律,或者作为鉴定琴曲创作时代的依据,均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除了同一琴曲可有不同的谱本,同一琴谱也有不同的刻本与刊本。如《碣石调·幽兰》有原日本神光院收藏的“神光院本”和1884年《古逸丛书》中收入“古逸本”。后者作为前者的摹刻本,显然有诸多误刻失实之处。又如现存清代琴谱中流传最广的一部琴谱《五知斋琴谱》。该谱历来屡经翻刻,故版本甚多。其中,以清康熈原刻精印本为最佳。其它版本如乾隆时翻刻本及民国时期的石印本等,则稍差。由于已版《琴曲集成》,对所收琴谱的版本,已进行了筛选鉴别,打谱者可以此为据。
另外,琴谱在刊印流传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着版误、谱误、笔误等,需打谱者参照其它谱本进行校勘注释、仔细研究。在存见古谱中,也有一些抄袭他谱、质量低劣、并无多少研究价值的谱本,这些均须打谱者进行细心甄别。
2、琴曲内容与背景的分析
不同的琴曲,产生于不同的文化背景与历史时期,表现不同的思想内涵。因此,在打谱之前,打谱者需全面地阅读、研究相关资料,对曲作者的生平经历、创作动机与琴曲本身的人文背景、精神内涵、气质神韵等,需要进行较深入的分析、理解、体会。其中一个重要的提供琴曲内容和背景的资料来源是琴谱中的解题、后记、标题、歌词等。通过分析这些资料,打谱者可对整首琴曲有一初步完整的印象。因为这些文字说明一般来说均提供琴曲的产生时代、传谱渊源,艺术意境、音乐形象等等。如琴曲《遁世操》,载于《神奇秘谱》、《西麓堂琴统》等多种琴谱之中,据《神奇秘谱》解题称“琴曲之高洁者,止此曲为最高古。”《琴苑心传全编》亦称:“神骨峭异,迥不寻常,真太古之音。”从上述解题可知,乐曲表现了古人隐逸山泽、飘然出尘的闲雅情致,其音乐风格高古从容,恬淡深远,不可能繁音促节。因此,这些文字的说明和补充,有助于打谱者对琴曲的风格、指法、节奏、速度及音乐形象与意境等因素予以印证,并作恰当的处理。当然,对于这些文字打谱者也应持客观的态度,对其中某些不实之处,应注意鉴别。
古琴,作为中国古代文人修身养性、抒情写意的工具,在历代的诗集、文集、正史、笔记及琴论琴书之中,留下了蔚为可观的琴诗、琴词、琴文、琴论及记载、杂录等,这是打谱者对琴曲进行文化背景与内容考察的另一资料来源。打谱者应从这些史料中去寻求验证,以便对乐曲进行更全面、深刻的分析与理解。
3、译谱与指法的研究
作为一项严肃的学术活动,古琴音乐的打谱,首先是一个译谱的过程。
古琴谱是以记录演奏指法为基本特征的手法谱。演奏指法的分析与研究,也就成为译谱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在前面本文已详细阐述了古琴记谱法的历史变革。琴曲中仅《碣石调·幽兰》一曲,是用文字谱记写。自中唐曹柔将文字谱转化为减字谱以后,到北宋末期减字谱已大致定型了,宋姜夔的琴歌《古怨》,虽然旋律和调性均有可议之处,但它是一个说明当时记谱法的重要文献。
明清时期古琴的指法符号已渐趋统一,故亦不太难翻译,但减字谱也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这从有关琴曲指法的著作中可以看出。现存这类著作有:见于《琴书大全》的有陈康士和陈拙的两种;见于明代《太古遗音》的有刘籍的《琴议》;还有日本人物部茂卿所写的《乌丝栏指法卷子》。这些著作对古代琴曲指法符号作了详细说明。然而,其中有些说明彼此间有出入,甚至同一符号在一家著作中亦并存有两种解释。这种不完善的减字谱在明代初年的《神奇秘谱》上卷中保留最多。但类似这样的古指法,是很有价值的,它不仅为谱式演变过程提供了实例,更重要的是可以帮助我们找出同一曲目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演变规律,故而在打谱时尤须注意! 由于古琴谱集大都据木刻版本或手写稿本影印而成,衍、脱、讹、误在所难免,故打谱时,就要十分注意。遇有疑难指法,应仔细分析,以免产生误解。并且各个时代、流派的指法谱字会有一些不同的解释与弹法,打谱时,也应从相同或相近的时代、流派的指法谱字中去追寻原释,也许会更恰当一些。比如,关于虞山琴派风格、传谱的琴曲,可参阅徐上瀛的《万峰阁指法笺》。如果选择《五知斋琴谱》中的琴曲进行打谱,有关指法可参阅该谱中的指法注释、字母源流部分。
4、节奏、韵律的处理
传统古琴谱一般没有明确的节奏标记,这是打谱者遇到的一个关键问题。
其实,“古琴曲发展到明代末年,已有要求在指法之外另外记出拍板的倾向”(9)。明末南海琴家陈子升所作的琴曲《水东游》,已开始在谱内用了些当时词曲记拍子的符号。另一位琴家尹尔韬在明万历间即有琴名,到明亡之际,他是崇祯帝朱由检的内翰。在他所编的琴谱《徽言秘旨》中,“除句读之外,有些乐句加了‘瓜子点’,这又是一种要在谱中记出拍板的发展倾向”(10)。但一到清代,古琴在创作和记谱方面大兴复古保守之风,甚至易尔韬的学生孙诠在三十年后给他订谱时,竟把一部分记拍的“黑瓜子点”也割弃了!
至清末道光元年(1821年),浙江会稽琴人王仲舒编《指法汇参确解》,其中所收琴曲十一首都是点了拍的,并有《平沙落雁》和《潇湘水云》两个工尺谱的实例。对此,查阜西先生曾评价他的这种“直指读谱法”,“是对琴谱这种特殊形式,另倡简易读法,开了清末民初杨时百等唱弦法的先河”(11)。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一个“年登大耋”的老人,在海陵写下了一本琴谱稿本,这就是《张鞠田琴谱》,撰者强调自己按“时曲”推广工尺拍眼,为古琴谋取“准则”。某些琴曲来源于昆曲,均按昆曲谱形式注明工尺的拍眼,所有传统琴曲,也均注工尺,但多不点拍眼。继他之后,祝桐君、张鹤、杨宗稷等人,也陆续采用了工尺谱点拍。不过,直到百年之后,仍有许多琴家对此抱有强烈的反感。
由于古代琴谱的没有点板,造成今日打谱的需要。不过琴谱中所记录的演奏动作,在实际进行中往往形成有规律的时间间隔,产生一定的节奏逻辑,体现出某种具有必然性的律动来。实际上,这等于间接地、局部地贮存了原曲的节奏信息。但琴谱中所间接贮存的节奏信息毕竟是局部的,尚有许多地方需要打谱者自行揣摩。对此,打谱者可根据自己积累的传统曲目中的节奏节拍范例,和个人丰富的音乐语汇,通过反复弹奏、体会、分析,为打谱琴曲定出节奏节拍的框架。相近的师承、风格或较一致的对乐曲的理解,对琴曲的节奏与韵律的处理,往往会大同小异。而另一方面,由于不同的打谱者的个性、气质、风格,修养等主观因素的介入,使同一谱本可产生多种不同的风貌。
如琴曲《酒狂》,姚丙炎先生用三拍子打谱。但这是否合适?那个时代的音乐是否会是这个样子?许多人有疑问。黄翔鹏先生认为,“这里的三拍子不是欧州圆舞曲的那种三拍子,而是把第二拍加强,用轻重颠倒的节拍来表现酒后感觉,还是可以的”(12)。而龚一先生是把《酒狂》处理成散板。又如,六十年代老一辈琴家管平湖、姚丙炎、徐立荪、吴振平共同对古逸本《碣石调·幽兰》进行了打谱,其节奏处理与演奏风格亦是各不相同。
5、弹奏与定谱
译解古谱,在对不同琴曲的音乐风格、特点及其传承流变有了相当程度的认识以后,归根到底还是一个纯粹的技术性问题。即将古谱中所贮存的音乐信息全部释放出来。但打谱的最终目的,是要恢复古曲的原貌,更要传达琴曲作品中丰富而深邃的精神内涵,这就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性问题了!
古琴音乐在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中,积淀了极丰富的人文历史内涵。因此,打谱者在完成上述几个阶段的工作后,就必须进行长期不断的弹奏练习,体会曲意,感受乐曲的气韵意境,不断订正节奏节拍,最终完成音乐形象的塑造。正如《与古斋琴谱》在对打谱作最后记述时所说: ……按照鼓之,依永歌之,因是而得其抑扬长短之音韵,并得呼吸气息之自然, 而无不中节,时习熟歌,趣味生焉。迨乎精通奥秘,从欲适宜,匪独心手相应,境至弦指相忘,声徽相化,缥缥缈缈,不啻登仙然也!
最后,打谱者将已定型的打谱琴曲,记成一首较完整的曲谱。
三、古琴打谱的学术意义
古琴音乐保存了很多古代的遗声。琴曲的打谱不仅将向人们展示出琳琅满目、丰富多彩的古代琴乐作品,为继承发展传统音乐提供了生动的实例。并且对于更深入地研究中国古代音乐史以及古代调性、调式、音阶、律制的生成、变化与发展,是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早在唐代,就有“唯弹琴家犹传楚汉旧声(14)的说法。黄翔鹏先生亦曾指出:“古琴音乐对中国音乐史来说,类似钢琴文献对于欧州音乐史的意义。因为它在历史上实际上曾吸收、保存汉魏清商乐、南北朝隋唐俗乐大曲和唐宋以来诗、词乐的某些精华。”(15)近几十年来,对《广陵散》、《离骚》、《大胡笳》、《古怨》等众多琴曲的打谱,印证、修正或补充了音乐史学研究中的许多论题。
比如,汉代的相和歌是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值得重视的一种音乐形式,但隋唐以来,这些被视为“华夏正声”的“中朝旧曲”(16),相继湮没无闻。但是,它们的一些曲调,却继续流传在琴曲之中。唐显庆二年(公元657年),太常丞吕才曾“依琴中旧曲,”填以《白雪》歌辞而“著于乐府”(17),就是这种情况的一例。 现存《神奇秘谱》中的琴曲的《广陵散》,虽屡经后人加工,与汉魏原曲已有一定距离。但是,仔细分析起来,可以发现它还是保留着汉代《广陵散》的某些特点。如《广陵散》,分“大序——正声——乱声(契声)”三大部分,基本上与汉代相和大曲“艳——曲——乱(契、趋)”的结构特色相符合。又如《神奇秘谱》中的《小胡笳》,分为“前叙——正声——后叙”,这三部分与相和大曲的曲式结构也是一致的。
又如,南北朝时的西曲《乌夜啼》早已散佚。但从现有琴曲《乌夜啼》(姚丙炎打谱)来看,似乎还保留着西曲的某些特点。又如,《碣石调·幽兰》,也是很有历史价值的音乐文物。不仅它的谱式,是保存文字谱记写指法、弦位的唯一实例,而且它的曲式,也基本保持了汉魏时期大曲中的“四解”,舞曲中的“四章”的体裁,它的曲调、用音都别具一格,与传统汉族音乐明显不同,很可能是保持有古代西北地区民族的音乐风格。
从已打谱琴曲的音阶形式来看,古代琴曲用到了五声音阶以外的其它多种音阶。如《广陵散》在核心五音之外,兼用变徵、变宫、清羽、清角等属于七声音阶的偏音和b3、b2等装饰性的变音。其音阶形式属于与先秦曾侯乙钟相同的传统古音阶。其中,带变宫的六声羽调式的运用,有着独特的色彩效果。
又如《神人畅》的泛音曲调,用了古音阶(雅乐音阶)的#4及7。《大雅》也同样。《古风操》则用含纯四度4及大七度7的新音阶(清乐音阶)。《古怨》用的是含有纯四度4和小七度b7的清商音阶(燕乐音阶)。《大胡笳》中#F与还原F交替使用,使乐曲别具特色,等等。
古琴的调弦法,基本上依据两种律制——纯律和三分损益律。根据陈应时先生的观点(18),古琴调弦法的历史分期,应以公元1549年的《西麓堂琴统》为界,分为纯律和三分损益律两个阶段。从现存的琴谱来看,明代和明代之前的七弦琴音乐基本上都采用纯律,因此这方面的实例大量存在,只是它们还没有被充分认识而已。而黄翔鹏先生则认为,“先秦钟律制秦以后失传,但它的实践却在汉以后的七弦琴艺术中保存下来。琴律是一种非平均律体系。在律制问题上兼合三分损益法和纯律三度音系生律法,而以纯律为主。它是灵活运用两种生律法的复合律制”(19)。对于这些学术上的不同观点,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打谱来进行印证、研究。对于打谱者而言,打谱时便应注意所据谱是属于哪一个时代,分析所用律制的情况。 总之,琴曲打谱,对于研究中国传统音乐与文化,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不仅如此,古琴——作为保存中国音乐的宝库,琴曲的打谱,也将提供珍贵的资料,给人类学家去探讨人与音乐的关系。而即使是现代的前卫作曲家,也开始不断地从古琴音乐中去寻找灵感、发掘资料,用以丰富新音乐的内容!
四、结 语
在对古琴打谱的方法过程与意义进行了如上的探讨之后,笔者在此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1、打谱中对原谱音高、指法的改动问题
由于受明清以来五声音阶观念的影响,很多琴家打谱时习惯于改动原谱,即把原来的变音、偏音改成五声音阶中的音高。认为那是古人记谱“不精确”或是抄谱者“有错误”而致,也有人是觉得这些变音、偏音“听起来不习惯”。其实,此举不仅歪曲了原曲,也不利于音乐史学与乐律学的研究,并且会影响今人对古代音乐的正确认识。
如将《大胡笳》、《大雅》等古曲中的#F改成G,而这个#F正是中国传统古音阶的特征音。又如《酒狂》中三弦十徽的4,琴家打谱时将其弹成十徽八分之“3”,七弦九徽的“3”到八徽八分的上滑音“4”,其中的4也被省去。同样的改动也出现于高音段落中。另外,某些琴曲中表示古代运用纯律的特征音高,也被改成三分损益律的音高。这种乱改琴谱的做法,在某些琴家打谱的《广陵散》、《幽兰》、《古怨》等琴曲中也十分普遍。笔者认为,打谱首先必须忠于原谱,即使在经过确凿考证,确属原谱的谱误或笔误,或者打谱者认为某些音高不适合现代人的欣赏习惯,需要改动,也必须在打谱琴曲中注明原谱的减字符号与音高,并说明改动的原因。对于某些已被改动的打谱琴曲,笔者认为可进行重新打谱,或校对并补注被改动的情况。
2、打谱中的再创造成份
琴曲打谱的意义,主要是供人演奏、欣赏和研究。按以往的做法,所谓“打谱”,就是将沉睡于古代琴谱中不再演奏的琴曲,由现今的琴家凭自己的经验和体会,在琴上演奏出来,这其中显然已带有琴家本人再创作的因素。许多琴家也认为“打谱”是有一定的“作曲”成份,并且强调,这是符合中国音乐在传承流变中所贯彻的独特的美学原则的,即:不似而似,变实未变,崇尚一曲多姿,反对千曲一面。应该说,就中国音乐的实际情况而言,这样的见解与做法是中肯而又切实的。但从译解古谱和正确复原古乐原貌的角度而言,古琴打谱首先是译谱,打谱者应极力避免按照个人意志去改动琴谱,这是第一步!当然,在节奏韵律、音乐形象的创造、音乐意境的传达等方面,则留给琴家一定的个人再创造空间。然而,某些琴家在打谱时不仅节奏自拟,造技法、音高、调性方面也故意改动原谱的信息,尽管从演奏、创新的角度,这样的做法亦无可非议。但毕竟这与复原古乐为旨的学术性打谱,是有很大区别的。对此,曾有学者如何昌林、陈应时等提出,应将这种创新式的打谱,称为“编曲”(20)。笔者认为琴界有必要对学术性打谱与创新式“打谱”及合参式“打谱”,在概念、方法、目的等方面进行重新的界定,以统一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