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按目前劳动法规,提前3天提出申请即可。
比较能够让老板接受的理由:
1、个人觉得不能适应公司的氛围、不能达到公司的要求。
2、如果是外地人,可以借由父母身体要回家照顾。
比较诚恳实际的理由:
1、朋友的公司,邀请自己过去帮忙等,无法拒绝。
2、工作一段时间后觉得和自己的职业发展和规划不一致。
3、个人创业等等~~
综上:其实无非是个借口和理由,最好不要说出真实的或是任何“骑驴找马”的言论。辞职不需要讲太多理由,你把自己看得太重,把老板也看得太重。如果是试用期内辞职,最多是HR和主管找你简单问问,如果老板亲自问的话,除非你是重要岗位,或者是小企业,要么就是老板的秘书助理……现在的社会,没有人会死死地守在一个地方,老板或你的上司也会理解的。
补充回答:如果你真的过意不去,而且希望表达你的歉意的话,我觉得当面沟通和当面递交书面申请的方式比较好,是比较尊重的方式。邮件或是不直接的通知让人觉得你没有诚意。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早晚都要面对,你老板看了你的邮件,很有可能还是找你谈话了解内情,所以我建议你一步到位,尊重对方,诚恳地用善意地谎言去征得对方的谅解。
就说要去家人开的公司做,或是你家自己要做生意要帮忙。或是太远,或是住宿部方便,或是别的地方工资比这高,最好是说家人帮你找了更好的发展:如事业单位什么的。。。。。。。
首先,试用期是相互“考察”对方的时期,按劳动法规定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离职便可。
你可以以工作不适应或父母要求、工作地不方便等等为由提出离职,借口很多,看具体情况。
试用期提前三天给老板说就行了
最好书面形式,辞职通知
3天后,你与老板的劳动关系就失效了
你就可以自由重新选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