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中国内优先权问题

2024-11-30 11: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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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因为发明保护年限、审查制度、费用跟实用新型都不一样,有的情况下申请人不太确定申请实用新型还是发明好 为了争取一个早点的优先权,可以先提出一份发明或者新型的申请,在后面稍长时间内再仔细考虑下有没有必要转换一下申请类型(发明转新型或者新型转发明),这时候可以以第一次申请的为优先权基础再申请一份。

回答2:

主要是保护专利申请人的申请权:
1.优先权是专利申请权的一项附属权利,没有专利申请权也就是没有优先权。 2.只有在专利申请人提出了专利申请后,专利申请权才可能衍生出优先权。 3.优先权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即只有法律规定的优先权限期内,优先权才有效,过期则无效。 4.专利申请人所提出的先后两份申请如果在同一个国家,专利申请人所享有的优先权为本国优先权;如果在不同国家,则为外国优先权。 5.优先权不能自动产生,即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在后申请时主张优先权的,必须在提出在后申请的同时提出优先权要求申请,并按规定提交了相应的有效证明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才能产生优先权。 6.要求优先权的在后申请与在先基础申请必须具有相同的主题,但在后申请的主题可以是在先的基础申请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