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多久不能立案

2024-12-14 11:33:2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得到你哥哥的授权了没,如果没有,你哥哥可以起诉要求赔偿,从其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他的权益受到侵犯之日计算,两年不主张的,诉讼时效就过了,很难再主张

回答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的要求
  (一)实行当场登记立案。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实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在指定期限内经补正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
  (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的处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
  (四)严格执行立案标准。禁止在法律规定之外设定受理条件,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第二条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提供诉状样本,为当事人书写诉状提供示范和指引。
  当事人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立案。
  第四条 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五)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行政起诉状参照民事起诉状书写。

回答3:

您哥哥两年前知道这个事实吗.?
如果知道这个事实,有找您谈过赔偿的事吗.?
如果他不知道的话,当然可以起诉啦..
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
而起算点就是知道事实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