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工伤认定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如果可以的话,那么对以后的工伤索赔会有什么影响?
2024-11-03 18:35:3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可以,根据对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规定的了解,整理出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其实是一回事,当事人没有进行工伤认定,也就是放弃了伤残鉴定(两者其实是一回事,完整的学名应该称为:劳动能力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
1,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
2,劳动能力鉴定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三,申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常规材料及要求:
(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有单位负责则压照片盖上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病志原件(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用章之后即病志原件),原件被鉴定中心保留,再用可以再去病案室再提。未住院的需提供急诊或门诊的病志原件并复印件、诊断书及辅助检查报告单原件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特殊伤病情况需额外提供的申报资料及要求:
(1)精神疾病需额外提供由专门的精神病医院开具的《医学精神病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智能损伤需提供智商、记忆商测定报告。
(3)听力受损需提供电测听、带***值,的听觉诱发电位检测报告。
(4)工伤职业病需提供指定医院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
申请工伤鉴定的医疗期规定
申请工伤鉴定时需满足最低的医疗期
1-2个月:头皮裂伤、血肿;
3个月:颅骨,颅底骨折,头面部骨折,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横突、棘突、椎板骨折,截肢(指、趾),软组织挫伤,脑震荡,脏器挫伤保守治疗,烧伤(小面积、浅度),眼科一般性疾病(除外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外),耳鼻咽喉一般性疾病(除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一般性疾病(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
6个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体骨折,脑挫裂伤,脏器破裂手术,烧伤(大面积、深度),眼科(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
1年:气管外伤,股骨颈骨折,脑出血
1.5年:脊柱骨折并脊髓损伤。
因病鉴定申请时需满足的医疗期规定
(1)癫痫病、脑外伤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器质性精神疾病需病史2年以上。
(2)普通精神疾病需病史5年以上;双向情感障碍虚年病史以上并且男性年龄需达到50周岁以上,女性要45周岁以上。
(3)恶性肿瘤及癌症无病程要求。
(4)其它疾病医疗期一年以上。
注意:同一疾病自上次鉴定结论做出之日起一年内不能重复申请因病鉴定(恶性肿瘤病情加重的除外),超过一年的需提供病情加重的病志资料。
因此,在工作中受伤、符合工伤条件是可以去申请工伤的,记得一定要做了工伤认定,才能做伤残鉴定。
以上列举若是对您有所帮助,请顺手点击采纳!

回答2:

杭州张律师:
如果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是工伤后凭工伤认定书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如果没有经过工伤认定,后面的赔偿程序将无法依照法律进行。当然企业愿意全额赔偿的除外,但这样存在极大的风险。
可以看一下网站:杭州伤残赔偿网

回答3:

如果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是工伤后凭工伤认定书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如果没有经过工伤认定,后面的赔偿程序将无法依照法律进行。当然企业愿意全额赔偿的除外,但这样存在极大的风险。

回答4:

一、如按工伤赔偿,应先进行工伤鉴定后方可办理工伤伤残鉴定;二如按伤害赔偿,可以不经过工伤认定,直接办到司法鉴定所办理伤残鉴定。建议根据伤残情况进行选择,如伤残等级在1-6级,要求厂方作工伤认定,等级低就与厂方协商处理

回答5: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