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特例是有时间限制的,当交易大门关闭的时候之前还没用的话就会作废。一般主要是做释放薪金的作用。比如前几年掘金的薪金结构不合理为了释放薪金空间就把坎比拿来和快船做交易换来一个二轮的选秀权和一个交易特例,但一直没用直到作废,等于是把坎比白送给快船但减小薪金空间的目的也到达了。一般情况下,交易特例很小的,像你说的2000W的交易特例是不可能的,快船用的也只有800W。NBA也很少这样做,用到期的合同释放空间的也更彻底比这更好,像当年掘金的做法简直是少之又少。
NBA规定球员转会不得买卖,只能以人换人。从赛季开始到第16个星期四晚9时止,球队可自由交换球员。而本赛季截止日期就是北京时间2月20日凌晨3时,此后一直到常规赛季结束,各队人员全部“冻结”。
为避免财大气粗的球队用高薪垄断明星球员,NBA规定了每支球队的工资总额限制。
如用顶薪吸引明星,就无力吸引其他优秀球员。这一制度保证了最好的明星平均分布在各个球队,使各队实力比较接近。如果说“高薪制”和“合同制”是NBA两大基石,那“新秀选拔制”和“薪金限额制”则确保了NBA比赛的激烈和精彩。
在NBA,薪金上限以下的球队可以任意进行球员交换,不过鉴于NBA球队的总薪金基本上都在工资帽以上,球队在交易过程中使用最多的就是“交易球员特例”,另外还有底薪球员特例和伤残球员特例。
按照交易球员特例,球队在即时交易中转入的总年薪不得高于转出总年薪的125%+10万美元,可以涉及多名球员;而球队在非即时交易中只能送出一名球员(交易筹码甚至可以不是球员),交易出现的合同差额将作为一个“交易补偿”,由转出高合同球员的球队获得,这个“补偿”可以用到同年或下一年的交易中,不过通常是跟选秀权搭配来使用,因为选秀权在交换过程中薪金价值为零。NBA还规定连续两年的首轮选秀权不能同时送出。球员在交易过程中最多可以使用300万美元现金,但是现金的薪金价值同样为零。
而NBA在交易中,还有薪水匹配规则,双方被交易球员薪金总和之差要小于被交易的最高薪金球员的20%,交易即可生效。
当然可以,但是没有一个球队会有这样的薪金空间的,同时也不会有球队释放,哪怕是火箭和灰熊这样兄弟队伍也不会,你可以试一下在NBA游戏里面进行交易,找个薪金空间比较大的队伍实验一下就知道了。
特例合同是NBA联盟规定的一种可以特殊使用的条款合同(当球队的工资帽超过了奢侈税,球队就可以使用这些条款了,当然如果球队工资帽远远没超过,那这些条款就对于球队来说,就失去了意义) 如:中产条款,老将条款,还有你说的双年特例 双年特例就是:1年工资大概200万左右(由员工和球队商讨,可多也可少一点) 签约2年,但是这份合同的工资不算到奢侈税内 每两年有一次机会可以使用(每个球队都有)
这是有年限的,再说麦蒂的薪金有百分之八十都是有保障性的,是带保险的,所以算下来也不会相差太多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