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应该包括
1.受理农民建房宅基地申请
2.日常土地管理如耕地保护等动态监管
3.受理辖区内建设用地申请后转报(无审批权)
4.受理土地证办理申请(无审批权)
5.参与辖区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请、协调
6.辖区内地质灾害动态巡查、监测等
7.辖区内矿产资源的日常管理
土管所一级基本上无行政审批权限
国土资源所工作职责、岗位职责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2、协助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专项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工作;
3、负责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做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协助编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计划,并对实施计划进行监督管理;
4、协助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以及征地批后实施和补偿安置工作;
5、协助做好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协助做好建设用地批后跟踪管理工作;
6、负责农民宅基地的初审报批工作;
7、协助做好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
8、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权属变更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矿产权属纠纷;
9、协助做好各类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工作;
10、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11、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12、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
13、负责建立健全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档案;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岗位职责
(一)国土资源所所长岗位职责
1、负责本所行政管理、政治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本所人员和社区兼职土地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
2、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学习组织及贯彻传达工作;
3、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工作,及时制止并参与查处违法用地案件,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4、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基本农田的划定、管理、保护,组织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复垦工作;
5、负责各项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业务协调、材料组织、用地报批等工作;
6、负责本区域内矿产资源管理和窑业行业的管理工作;
7、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负责各项国土资源管理费用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8、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工作;
9、努力为镇(街道)中心工作服务,完成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岗位职责
1、协助所长做好本所日常政务工作,在所长暂不在岗时,行使所长职责;
2、负责各类基础业务台帐的整理、建立和更新工作;
3、负责区域内的土地调查、登记和发证组织工作;
4、协助做好各类建设用地申办报批工作;
5、协助做好国土资源巡查工作,会同有关科室调解土地、矿产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综合管理办岗位职责
1、负责文件起草、审核、收发、登记和传递;
2、负责组织会议和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
3、负责本所后勤保障和公共设施、办公设备管理;
4、负责国土资源档案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5、负责日常支出和现金管理,按规定审核报销相关费用,按时如实上报财务收支情况;
6、负责做好土地调查、变更调查、更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
7、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权属变更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8、协助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开发复垦专项规划等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工作;
9、协助做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协助编制开发复垦计划,做好开发复垦工程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建设用地办岗位职责
1、协助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及征地批后实施和补偿安置工作;
2、协助做好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负责建设用地批后跟踪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各类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和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工作;
4、协助做好土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工作;
5、负责农民宅基地的初审报批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矿政管理办岗位职责
1、协助做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开山采石专项规划等规划的修编和实施工作;
2、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工作;
3、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汛期巡查、值班工作;
4、协助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做好治理现场的监督管理;
5、协助做好矿产资源补偿费、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采矿权价款等规费的收缴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执法监察办岗位职责
1、负责监督检查本辖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建立健全镇(街道)、社区二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加大执法监察办度;
3、负责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相关台帐记录,及时制止、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4、负责做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网络,及时发现、制止、汇报破坏、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
5、协助上级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参与调处土地、矿产权属纠纷;
6、负责信访工作,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