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心理疾病,是指一个人由于精神上的紧张,干扰,而使自己思想上、情感上和行为上,发生了偏离社会生活规范轨道和现象。心理和行为上偏离社会生活规范程度越厉害,心理疾病也就愈严重。心理疾病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1.应激反应和适应不良反应
(1)应激反应应激是在出乎意料的危险或紧张情况下所引起的反应。应激事件是指对一般人来说都是相当危险或十分严重的事情,如亲人死亡、考试失败、家人分离、遭受挫折、意外打击、罹患不治之症、受辱、被盗、失火、天灾人祸、战争情境等皆为激性事件。这些突如其来的事件出现在每个人面前,会引起人们的应激反应,即引起人们心理和躯体上的一系列反应,出现心理和行为异常。轻者表现为情绪紧张、感觉过敏、惊谎失措、疲劳无力等;重者为抑郁、恐惧、焦虑、木僵、遗忘,以及植物性神经功能紊乱(如心悸、多汗、厌食、恶心、尿急、颤抖等);更重者出现肢体麻痹、失明,甚至导致休克或死亡。
(2)适应不良反应适应不良反应由各种精神刺激所引起,持续时间较长。其作用的性质和强度因人而异。在同样的情景刺激下,有的人很快地适应,有的人慢慢适应,有的人根本不能适应,造成适应不良。适应不良,不同人表现也有差异,有人以情绪障碍为主,表现为抑郁、悲痛、烦恼、焦虑、恐惧等;有的人以行为障碍为主,导致攻击性和反社会的行为。(
二)轻度心理疾病:神经症神经症又称神经官能症,是由大脑机能活动暂时性失调而引起的心理障碍或异常。其特征为持久的心理冲突,主要表现为心理活动能力减弱,如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学习和工作效率降低等;情绪失调,表现为情绪波动、烦躁、焦急、抑郁等,睡眠障碍,如失眠、恶梦、早醒等;有疑病性强迫观念,有各种明显地躯体不适应感,有慢性疼痛,急性头疼,腰痛,但检查不出器质性病变。
神经症包括六种的病症:
⑴神经衰弱:表现为兴奋性增高症状,疲劳过程加速症状、植物神经功能障碍等。
⑵焦虑症:以焦虑情绪为主,并伴有明显的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和运动性不安。
⑶癔症(歇斯底里):此病起病急,可表现出多种多样的症状,有感觉和运动机制障碍,内脏器官的植物性神经机能失调以及心理异常等,常有抽搐、头痛、胸闷、心烦、委屈、肢体震颤、眨眼、摇头、面肌抽动或运动麻痹等多种不同反应。
⑷强迫性神经症:它是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表现的一种神经症。常出现的强迫观念有:强迫疑虑,强迫回忆、强迫性苦思竭虑,强迫性对立思想;强迫意向和动作有:强迫意向、强迫洗手、强迫计算、强迫性仪式动作。
⑸恐怖症:是指对某些事物或特殊情境产生十分强烈的恐怖感。常有:①社交恐怖②旷野恐怖③动物恐怖④疾病恐怖,此外,还有不洁恐怖,黑暗恐怖和雷雨恐怖等等。
⑹抑郁性神经症:表现为情绪低沉忧郁,整日闷闷不乐,自我遣责,睡眠差,缺乏食欲,通常遭受精神刺激后发病,出现难以排解的抑郁心境,对生活没有乐趣,对前途失去希望,认为自己没有用处,还会有胸闷,乏力、疼痛等症状,严重时会出现自杀观念或行为。
(三)心身疾病心身疾病也称为心身障碍,是指由心理社会因素诱发的躯体功能紊乱或器质性损害。发病时既有躯体的异常,也有心理和行为的异常。如原发性高血压、冠心并心律不齐、肠溃并气管哮喘、甲亢、糖尿并月经失调、阳萎、神经性皮炎、类风温性关节炎等。
(四)大脑病患及躯体缺陷所表现的心理疾病这类疾病又有三种不同类型:
⑴大脑机能发育不全时所表现的心理异常,如智力落后、智力迟滞等。
⑵大脑器质性病变时出现的心理疾玻脑震荡、脑挫伤、脑动脉硬化、中毒或毒菌、病毒感染都可能造成脑器质性损害,从而产生智力障碍,遗忘症、人格异常等表现。
⑶盲、聋、哑、跛等躯体缺陷时所发生的心理异常。
(五)严重的心理疾病--精神病精神病是指人的整个心理机能的瓦解,心理活动各方面的协调一致遭到严重的损害,而且机体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也严重失调。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等。精神分裂症的特点是患者基本个性的改变,并出现感知、思维、情感和行为的分裂。躁狂抑郁症是以原发性情感情绪障碍为临床表现,躁狂发作期言语明显增多,联想加快,观念飘忽,注意不集中,情绪极端高涨,精力非常充沛,自我评价过高,行为轻率;抑郁发作期言语明显减少,感知迟钝,联想困难,思维迟缓,情绪低落,甚至出现轻生念头。
既然心理疾病的危害这么严重,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它呢?
(一)要相信心理疾病和生理疾病一样是可以冶好的。
(二)要相信心理疾病是可以预防的。
(三)对心理疾病患者,不要歧视,应伸出友谊的手,善意地接近他们,关心他们、体贴他们、同情他们,尽力帮助他们治好心理疾玻(四)每个人都有可能罹致心理疾玻""心理健康与素质教育 ""心理健康与素质教育判断一个人的心理是否健康,通常有以下几项基本标准:一是要有正常的认识能力,能客观地反映外界事物,能进行正确的判断和推理;二是要有稳定乐观的情绪和积极的情感;三是要有正常的行为反应和良好的意志品质,有较强的耐挫折的能力;四是要有正常的交往能力,能与周围人们友好相处,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五是要有一个正确的自我观念,能实事求是的进行自行评价,保持适度的自尊与自信。这些标准的实现,有赖于多种心理素质的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是使心理保持健康状态的重要基础,而健康的心理状态又是培养良好心理素质的基本条件。
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将是未来社会对人才的基本要求。然而,由于我们的教育目标中长期以来忽视了对学生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致使许多学生在心理素质的发展上处于较低水平。据1995年7月2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辽宁省小学生心理辅导工作课题组织运用自己研制的“小学生心理素质评定量表”测量了24378小学生后,发现不及格的人数比例达到29.97%,26项心理因素中得分最低的有6项,依次为竞争精神、自尊心、表达能力、自信心、适应能力、自立精神。而这些恰恰都是未来社会对人才心理素质的基本要求。此外,值得我们特别重视的是,在应试教育的模式下,由于学生负担过重,学业失败体验过多,师长期望过高,外部评价过低,人际关系紧张,异性交往与性心理问题等原因,导致许多学生存在各种心理问题与障碍。1985年南京对34所中学的4698名学生进行调查,发现有心理健康问题的比例为15.7%;1989年杭州对2961名大中学生进行调查,发现有心理障碍的人数的比例为16.79%;最近在1016名中小学中调查发现有厌学情绪的平均比例为38.6%,时常自卑的人数为66.52%,有6.39%的人有厌世倾向。这种状况如果不能尽快扭转,我们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学生不仅无法适应未来国际竞争的要求,恐怕连在当今社会争取生存与发展的权力都会遇到困难。
那么,怎样才能彻底扭转这种状况,唯一有效的途径就是尽快在教育目标中补上心理健康的内容,通过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全面促进学生心理素质的提高。
心理健康教育是以增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学生的个性健全发展为目的的教育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的直接目标是广泛开展各种心理疾病的防治,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其根本目标是充分挖掘学生的心理潜能,培养其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个性的健全发展,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从教育目标的角度看,心理健康教育的直接目标可以认为是良好心理素质培养的基本条件,而其根本目标则与素质教育的总目标完全一致。素质教育的目标中应当包括心理素质培养和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反过来,心理健康教育本身就是对素质教育目标的一种体现。所以,学校在开展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应该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的突破口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