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制无缝气瓶:30年,GB13004-1999《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4.1.2条:对使用年限超过30年的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氧气瓶、氮气瓶、二氧化碳气瓶均属于这类。
2、液化石油气钢瓶:15年,GB8334-1999《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4.3条:对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任何类型钢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3、钢制焊接气瓶:12年、20年,GB13075-1999《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第4.1.2条:对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以及使用期限超过20年盛装其他气体的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氨气瓶属于这类,按本人理解应该是12年。
4、溶解乙炔气瓶:GB13076-1991《溶解乙炔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第7.1.2、7.2.3、7.3.2、7.5.3条规定:存在相应缺陷的气瓶应予报废。
扩展资料:
气瓶使用注意事项:
1、气瓶的使用与维护。气瓶使用不当或维护不良可以直接或间接造成爆炸,着火燃烧或中毒伤亡事故。
2、气瓶使用前的检查。从气体充装站或气瓶储存库接收气瓶时,应对所接收的气瓶进行逐只检查。
3、近距离移动气瓶,应手盘瓶后转动瓶底,移动距离较远时,可用轻便小车运送,严禁抛、滚、滑翻。气瓶在工地使用时应将其放在专用车辆上或将其固定使用。
4、使用氧气或氧化性气体气瓶时,操作者应仔细检查双手、手套、工具、减压器、瓶阀等有无沾染油脂,凡有油脂的,必须脱脂干净后方能操作。
5、氧气瓶和氧化性气体气瓶与减压器或汇流排连接处的密封垫,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气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钢质无缝气瓶
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2.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3.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二十年的,每五年检验一次;超过二十年的,每二年检
验一次。
4.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
验。
库存和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内有。
溶解乙炔气瓶的钢印标记和检验色标
溶解乙炔气瓶的钢印标记和检验色标
1.乙炔瓶的钢印标记包括制造钢印标记和检验钢印标记。
2.乙炔瓶的钢印标记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印标记打在瓶肩上时,其位置如图1所示。
(2)制造钢印标记的项目和排列,如图2所示。
1-监督检验标记;2-气体化学分子式;3-乙炔瓶编号;4-钢瓶水压试验压力,MPa;
5-筒体设计壁厚,mm; 6-钢瓶质量,kg; 7-制造厂检验标记; 8-制造厂代号;
9-制造年、月; 10-钢瓶实际容积,L; 11-在基准温度 15℃时的限定压力,MPa;
12-乙炔瓶皮重,kg; 13-钢瓶内填料的孔隙率,%; 14-非丙酮溶剂的标记。
(3)制造钢印标记,也可在瓶肩部沿圆周线排列。各项目的排列,应以图2中的指引号为顺序,即:
(1) (2) (3) (4) (5) (6) (7)
△ C2H2 12345 TP5.2 S3.2 m27.3 ○
(8) (9) (10) (11) (12) (13) (14)
□ 87.2 V41.2 FP1.52 Tm56.2 δ91 B
3.钢印字体高度10~15mm,深度0.3~0.5mm。
4.在检验钢印标记上,还应按检验年份涂检验色标。检验色标的颜色和形状,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