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具体信息如下:
办理1个月以上《北京市区通行证》的,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依据:《关于对外埠进京机动车核发2002年度北京市区通行证的通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002年1月11日印发):
(1)车主为企事业单位的,需提交企事业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交个人的身份证。
(2)所在地交通支、大队出具的《机动车登记备案表》。
(3)环保部门核发的《尾气合格证》;
(4)机动车行驶证。
标准:
申办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秩序处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
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必须即时受理,然后转入审定程序。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但必须即时填制《告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及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时限:即时。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