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忆》,作者按时间顺序写了哪些事情?

2024-12-27 23: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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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前的回忆》是人教版语文六年级下册第三_“缅怀革命烈士”中的一篇红色教材,也是一篇回忆录。《十六年前的回忆》是革命先驱李大钊的女儿李星华于1943年在父亲被害十六年后回忆父亲被害的全过程而写的回忆。作者通过对父亲李大钊被捕前、被捕时、在法庭上与敌人坚决斗争的情景及被害后一家人的悲痛之情的描写,展示了革命先烈忠于革命事业的伟大精神和面对敌人坚贞不屈的高贵品质,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敬仰与深切的怀念。作者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进行讲述,内容真实可信,语言朴素自然,既具有文学价值,又具有很强的史料价值。本文是一篇经典之作,文中许多语言文字含蓄耐嚼,细节描写突出,人物形象鲜明,运用了首尾呼应(前后照应)的写法,通过描写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等表现李大钊的精神品质。 来源:云南教育·小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