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宁说,新高考政策的产生有三个很重要的时间节点。
第一个时间节点即2010年,国家颁布了一个《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这一纲要出台的背景是:分省命题方兴未艾,自主招生大战如火如荼。而围绕分省招生指标,各种意见尖锐对立,山东省三个考生状告教育部,说为什么山东省的考分就那么高,北京人和上海人为什么上大学就那么容易?
同时,高考加分也引起激烈争论,原本是为了弥补高考唯分数论的缺陷,但特长加分引起一些学校的质疑,被认为含金量不高。
此外,关于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缠斗不休,“这些问题推动了当时新一轮的高考改革”。韩宁说。
当时的《纲要》提到了三个原则,即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这是三个目标。多目标的任务往往是不容易完成的,有时候它中间是有冲突的,哪个放在第一位,哪个放在第二位,这个问题当时我们很纠结。”韩宁表示。
随后,在2013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对于高考的描述成为: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此外,还提到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化考试一年多考。“这已经和我们今天实行的高考方案很像了。”韩宁说。
而第三个时间点就是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高考多年存在的问题给出了实施意见。
比如,《意见》中提到五个任务,比如要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促进机会公平、改革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招生录取机制等。
当前改革中的问题
而在上述五个任务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在浙江、上海启动综合改革试点。
意见出台后,沪浙两地很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17年,该方案落地。
简单概括,两地的高考改革方案,就是“两依据一参考”和考试科目“3+3”。所谓“3+3”,指的是2017年起,高校录取学生的高考成绩标准,从以往单纯看一次高考成绩,变成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两地均不再分文理科。
此外,还要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即“两依据一参考”。外语考试也由一年一次变为一年两次,可选择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上海和浙江两地的试点的初心,首要的是要科学选才和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其次是要增加学生的选择权。打破‘一考定终身’,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
但“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确实在改革中发现了很多的问题。”韩宁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