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一套房子,母亲十八年前因病去世,父亲之后与一位阿姨常年同居,没有办证,现在父亲也去世了。

2024-12-05 15:44:3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按照继承法,你和你的姊妹属于第一继承人,你阿姨与你父亲,没有办理结婚手续,就不是合法的夫妻,也就不是合法的继承人。如果已经同居了18年,就是事实的夫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通过法庭裁决,也会考虑你阿姨应得的份额,这是中国法律的独特之处!
希望你好好学习一下继承法,你就会有所了解,对你会有帮助!

回答2:

如果你的父亲没有摆。财产。没有口头或者书面遗嘱中。留给你的继母。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你的。

回答3:

还是大家商量着分配吧。你和外公外婆一方当然有继承权。但阿姨母女一方虽无法律认可,但与你父亲相处18年也不容易,情理上应该给一份。最好不要走法律程序,双方折腾,让父亲在天之灵不安。

回答4:

看看房照写的是谁的名字,父亲是否有遗嘱。

回答5:

继承法顺位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然后是第二顺位继承。现实中事实夫妻也会有考虑的。关键还看房产证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