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租车行租车出了交通事故,现在需要修理,车行要我赔修理期间租车费和车辆折旧费合理吗?谢谢

2024-12-25 20: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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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租车行租车出了交通事故,现在需要修理,车行要我赔修理期间租车费和车辆折旧是不合理的,租车处理事故在合理范围,友情协商。
拓展资料
鉴定车辆贬值损失,首先要搞清楚车辆贬值的种类。车辆的贬值一般分为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车辆折旧实际为贬值损失,基于严格把握,必须经鉴定才得出贬值额,实践中贬值额很高超过车辆价值30%以上,才支持赔偿贬值损失。如果合同中没有说明需要赔偿折旧费,可以让他们起诉,由法院判决。这个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从车险和司法途径两方面来说,通常折旧费用,是难得到支持的。无论是交强险,还是商业险当中,均有明确的条款,折旧费用不予赔偿。当然车辆维修的费用是对方要承担的。,明确规定如下: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商业险的第二十六条,也有明确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下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减值损失。功能性贬值,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的车辆贬值,即无形损耗。这类贬值又可细分为一次性功能贬值和营运性功能贬值。一次性功能贬值是由于技术进步引起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再生产制造与原功能相同的车辆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成本降低而造成原车辆的价值贬值。具体表现为原车辆价值中有一个超额投资成本将不被社会承认。营运性功能贬值是由于技术进步,出现了新的、性能更优的车辆,致使原有车辆的功能相对新车型已经落后而引起其价值贬值。具体表现为原有车辆在完成相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在燃料、人力、配件材料等方面的消耗增加,形成了一部分超额运营成本。

回答2:

租车费合理,因交通事故导致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是合理索赔范围,但是出租损失需要对方举证,证明该车日平均租车费用,再要求赔偿租车损失。而对于折旧费,要看事故大小,如果涉及结构性损伤等大的维修,对预期在二手市场造成的贬值,可以要求赔偿。而对于小剐蹭等轻微损伤,不对其在二手市场造成贬值的,就属于不合理要求。

回答3:

我在租车行租车出了交通事故,现在需要修理,车行要我赔修理期间租车费和车辆折旧费是合理的,但要合理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