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比较了前期法家“法”、“术”、“势”的得失,总结了他们在政治实践中的经验教训,认为必须综合采用三者的长处,才能完成帝王之功。韩非认为,商鞅用“法”,明法令,设刑赏,以富国强兵。但韩非不满意商鞅重法而不用术,因为,国家富强的成果都被大臣转变为扩张私人势力的资本。申不害用“术”,但法令不统一,使奸臣有机可乘,以致申不害执政17年而无功。慎到用“势”,国君实行起来有治有乱,原因在于缺乏必要的“术”。因此,韩非在继承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主张法、术、势结合,以便“成帝王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