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看你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中,对于此类事项,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相关的约定,就按照该约定的内容履行。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因长时间不能立案,导致该委托代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你可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解除该合同。但同时根据合同法第四百零五条的规定,你应向律师事务所支付一定的报酬,对于扣除该报酬后所剩余的部分,由律师事务所返还给你。合同法的第四百零五条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