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对于儿童的成长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和意义。家长既是自闭症儿童的早期发现者也是儿童成长发育的影响者。自闭症儿童接受干预训练的最佳年龄为2-5岁,如果能越早被发现并接受科学的早期干预,其预后的效果就越好。研究显示,自闭症儿童家长在提供患儿评估信息、帮助制定教育训练目标和计划实施等早期干预的各方面起着关键作用。1997年至2004年间,美国不断修正完善特殊教育法案,《残疾人教育促进法》(Individuals with Disabilities Education Improvement Act of 2004,IDEA)内明确要求,家庭成员要参与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计划的制定和执行,且细化了家长参与的权利与义务。2011年,英国开始改革本国特殊教育需要体系(Special education needs,SEN),授予自闭症儿童家长更多的控制权,以确保自闭症儿童享受到更好的教育服务。从整个国际发展趋势看,对自闭症儿童干预教育的注重点由原来的“以个人为中心”拓展到“以家庭为中心”,强调对家庭的支持和家长执行式干预(Parent-implemented Intervention)的应用。
家长执行式干预是一种以家庭中心取向的家庭干预方法。2014年,美国国家自闭症干预专业发展中心明确将家长执行式干预作为27种自闭症循证实践的干预方法之一,并将家长执行式干预界定为:“家长通过系统培训学习并运用个性化的干预手段,改善自闭症儿童沟通和社交等能力,或减少各种行为问题。”家长执行式干预的实施需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家长是实施干预的主体;第二,家长必须要通过系统培训后对儿童展开干预训练。对此,为自闭症家庭提供专业的服务,提高家长的教育干预能力,有助于促进整个家庭的持续发展,是当前自闭症家庭干预的重要内容,也因此对自闭症早期家长执行式家庭干预的研究显得意义重大。
教授认为:目前国家对自闭症儿童各方面投入巨大。但应该高度予以重视的是重视自闭症儿童家长或照看人员的的知识技能培养和心理调适,远远比训练、教育自闭症儿童本身显得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