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与要注意哪些法律事项

2024-12-28 20: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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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
拆迁补偿协议签订的两方主体一般是被拆迁人和房屋征收部门。被拆迁人就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被拆迁人就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因此,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另一方主体可以是房屋征收部门,或者是房屋征收部门委托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二、征收补偿协议的内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回答2: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3、约定违约责任;4、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5、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有不公平的条款。

回答3:

如果确定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首先就是要认真查看合同的履行方式、履行期限以及本月调房屋的安置,户型,面积,朝向都要作具体规定,如果事发涉及到拆迁安置补偿款的就是何时发放情况。
重要的是签字之后留一份合同原件,然后如果拆迁方不履行协议,可以及时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作出裁决。
希望能够帮到你,忘采纳,谢谢!

回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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