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包括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继承形式。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的程序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程序继承。
这位儿媳和这位孙子,可以成为遗嘱继承的继承人。
如果没有遗嘱,这位儿媳和这位孙子,不可以成为法定继承的继承人。
也就是说,这位老人可以生前立遗嘱,通过遗嘱的方式把房子留给这位儿媳和这位孙子;如果这位老人没有立遗嘱,这位儿媳和这位孙子对这位老人的房子没有继承权。
相关法律规定: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