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找小三并有孩子算重婚罪吗

2024-10-30 00: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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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狡猾小三千百招,也斗不过妻子的一招
经常有求助者带着对小三的怨恨前来咨询,她们列举小三的种种“恶行”,展示小三层出不穷的招数,同时寄望我们能够提供更高明的招数还击小三,那是不是真有万试万灵的分离小三招数呢?
“老师,我是实在对她没招了,求求你帮帮我!”
看着声泪俱下的求助人小雅,再浏览一下小雅所提供的资料,就连见多识广的古非老师也不得不承认,小雅老公所出轨的对象是一名很聪明,同时情商高的小三。
首先,小三非常有耐性。小雅老公跟小三作为同事已经认识了好几年,正式出轨也长达4年之久,每天也是4~6通电话,两人还经常开车去偏僻的地方聊天约会,一起出差时,老公还会把小三的位置订在自己身边。但就是在如此亲密的关系之下,小三还是不急于“逼宫”,只是让两人的感情逐步升温。
其次,小三很擅长维持两人的情感。小三经常在朋友圈里发布“想你”、“爱你”之类的示爱信息,并设置成只有老公可见的状态,从而营造出专属他们两个人的私密空间。
最后,小三很懂得抓住老公的心。尽管出轨4年,但两人却像热恋期的情侣一样无话不说,反观小雅发给老公的信息,老公基本不会回复。老公甚至直接跟小雅说他的心已经不在小雅身上,两人的婚姻早已没了爱情,让小雅的心灵备受打击。
出轨期间,小雅也不是没有努力拆散过他们,但却让小雅成为老公眼中的麻烦,反倒增进了老公与小三之间的感情,让小雅极度绝望。
一再遭受失败打击的小雅,总算意识到光凭自己一个人的能力,完全不是小三的对手。无计可施的小雅于是开始寻求专业力量的帮助,古非老师就是小雅经过千挑万选后找到的。
小三的确很聪明,但也不是没有办法分离,小雅一直以来的失败就在于过份关注如何分离小三,但真正分离小三的方法不在于老公或小三身上,恰恰就在小雅自己身上。
古非老师通过缜密的分析后得出结论,小雅的问题在于结婚后就放弃了作为女人的独立性,并没有在工作与生活中寻求进一步的成长。反观老公在婚后一直努力工作,在职位得到一次又一次的晋升之后,却发现面对原地踏步的妻子完全没有共同的话题。
为了排解心中的压力,老公只能向相同工作岗位上的同事小三倾诉,久而久之就发生了出轨,而小雅一直只想分离小三,但又填补不了小三在老公心目中的位置,这才造成了两夫妻如此尴尬的婚姻现状。
厘清问题关键后,古非老师及其背后的缘盾情感团队为小雅制订出一系列的方案,帮助小雅快速成长,找回作为女性的独立与魅力所在,小雅也在古非老师的情绪管理课上学会了不要再把心思放在老公与小三身上,转而思考如何提升自我,如何装扮自己,从而让自己以一名成熟女人的全新身份面对老公
小雅的转变很大,她不但找回了作为女性的魅力与自信,还收获到同事们的刮目相看,与之相对应的就是老公对小雅的态度,不但两人的沟通变得更多,老公还经常夸小雅的成熟大方,两人的关系迅速升温,相处融洽,小三自然也消失不见了。
更多关于情感修复问题,婚姻挽回真实案例分析以及面对小三该如何处理的两性问题等,可以咨询古非老师,为你做一下婚姻诊断,咨询都是免费的,对解决婚姻问题有着很大作用,行动起来,不要坐以待毙了,为自己的幸福努力一把。

回答2:

非婚生子女不是重婚罪证据的关键,有配偶又与他人领取结婚证,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重婚。
新婚姻法颁布后,我国民法中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因此很多处于分居状态的夫妻认为,只要婚内不再次与他人进行登记结婚就不构成重婚罪?事实是否是这样?婚内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以下 广州海巍明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带您一起具体了解婚内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重婚罪的相关内容。
重婚罪,顾名思义,就是指重复了婚姻关系。这是我国刑法对重婚罪的定义。民法中,我国新婚姻法规定,不再认定事实婚姻的存在,但是在实际审判中,我国目前依然以事实婚姻构成的重婚罪来追究重婚罪者的法律责任。
认定重婚罪的主要情形:
1、有配偶者又与第三人结婚。
这种情况比较容易认定,因为婚姻一方进行了两次结婚登记,属于大家都比较容易理解的重婚情形。
注:分居两年以上的夫妻在未解除夫妻婚姻关系之前不可以再次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否则构成重婚。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这是针对婚姻中出现的第三方的一种情形,如果第三人明知对方已有配偶而仍然选择与之进行结婚,那么也会被认定为重婚罪,承担刑事责任。
3、有配偶者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
这是大家比较常咨询的问题,婚姻中的丈夫或妻子又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重婚罪应当依据是否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如果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那么是可以认定为重婚罪的。
注:并非只有进行两次结婚登记才构成重婚罪。
重婚一方的民事责任:
1、重婚罪在我国属于不告不理的刑罚,也就是说只有当事人去起诉了,法院才会受理,当事人不去起诉,那么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2、婚姻中重婚的一方除承担刑事责任之外,不影响其民事责任的承担。
3、婚姻中一方有重婚的,另一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广州海巍明法律咨询最后提醒:
婚内与他人同居可能涉嫌重婚罪,重婚罪的认定还需要对方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同居。被认定为重婚罪的,不管是婚姻中的一方或是婚姻外出现的第三方,都将因此承担刑事责任。重婚罪的对象不仅包括婚姻中的双方,还包括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第三者。

回答3:

如果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涉嫌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回答4:

从司法解释上说,重婚罪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对外以夫妻自居的。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朋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只要出轨,或者出轨后有了孩子就可以控告重婚罪吗?

不是所有的出轨行为都可以构成重婚罪的。以上面的案例说明,被告人杨某是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被告人罗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里有两个重婚罪构成要件:1、杨某依然在婚姻存续期内(就是没离婚);2、杨某与罗某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罗某知道杨某已婚,两人还以夫妻名义生活)。也就是说有些仅仅是婚内出轨的行为,没有和小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哪怕他们生了孩子(私生子),也不构成重婚罪。

丈夫出轨,和小三还有孩子,并且长期以夫妻名义生活,要如何追究重婚罪呢?

如果夫妻关系中,丈夫出轨,和小三有了孩子,并且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满足了重婚罪的构成要件。受害人(被背叛的夫妻一方)可以积极主张自己的法律权利,追究重婚罪有以下两种途径:一是向公安机关依法报案、举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是由受害者收集证据后,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小三是被骗“婚”,即小三不知道出轨方已婚,而和对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也可以提起重婚罪诉讼。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