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农村分田到户,承包土地是以户为单位分配承包,女儿出嫁,老人去世,这户就灭失了,土地自然归集体,由集体另行安排。这承包地不存在继承权。老人的宅基地上的建筑物是由女儿继承,宅基地地在地面建筑灭失后,也自然归集体所有。
女儿出嫁了,没有所在地的户口了,土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老人生前的财产是有继承权的,有遗嘱的按遗嘱办理!
应该啊。婚姻法明文规定,男女都一样。
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 国家所有 个人只有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