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检察院需要在一个月内将案件移交法院起诉,法院需要在二个内宣判。但如果遇到退回侦查等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时间会相应的延长。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后,还要退回公安机关继续侦查。至少一个月左右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理起诉时间一般是一个月,这还不包括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时间。案件复杂的,检察院可以达到一个半月的时间才能起诉到法院。法院审查案件一般也要有一个月左右时间,才能开庭审理。简单的案件可能当庭宣判,复杂的案件还要报审判委员会审核批准。因此,什么时候案件能够判决需待各方缩短审理时间。你所问的案件不知现在在哪一个环节。如知道在哪个环节可以催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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