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你就去,这种事情谁都没办法做决定。你不想理他就不要去,当断则断。你若想继续在一起,就去。不过我个人认为,如果是我的话,有人叫我去搞卫生,若搞卫生只是个想和我见面的借口,我会去,若只是单纯的搞卫生,直接拉黑
孩子现在还比较小的话判给母亲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也要看你的经济条件和生活工作什么的,当然具体还要看法院怎么判
这个是法院安情况判的,哪方有利于小孩成长法院会优先考虑。我前段时间咨询了律师,律师说这种情况就算是小孩判给了你,但是对方抓着孩子不放,法院也是没有办法的,法院也不能把小孩像财产一样强制执行!
如果孩子一直都是由你婆婆带大,你得到抚养权的可能性特别低,你起诉他就不用管他去不去,他不去法院有办法。如果夫妻二人长期分居达到一定时间如果起诉离婚法律会支持的。
人家肯定不给,你都没带过孩子,法院凭啥判给你